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我國已在監管車輛尾氣和工業廢氣排放方面進行了全面嚴格的管控。但是在沿海和沿河區域特別是港口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挑戰仍然存在,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至關重要。
對此,我國出臺新政,設立“船舶排放控制區”,要求自今年4月1日起,長三角區域將率先實施減排,船舶在長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區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間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的燃油。
對于全球航運和物流巨頭華輪—威爾森物流公司來說,他們可以為環保做得更多。近日,華輪—威爾森在京宣布,旗下船舶在全球港口停泊時已開始使用硫含量低于0.1%的燃油,以減少硫排放和對環境的污染。
據華輪—威爾森副總裁、可持續發展負責人Anna Larsson介紹,在低硫燃油應用方面華輪—威爾森長期保持業界領先地位,2005年,公司開始實施全球限硫政策,將船隊所使用燃料的平均硫含量限制在1.5%以下,大大低于航運行業3.5%—2.7%的平均硫含量水平。
“因此減少了向大氣層約22萬噸的硫排放,這幾乎是法國2012年的硫排放總量。”Anna Larsson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
硫排放超標危害多
硫排放已被證明對健康和環境有害,美國環境保護署搜集了相當多的證據表明,短期5分鐘到24小時接觸二氧化硫會對呼吸系統帶來一系列不利影響,包括支氣管收縮和哮喘癥狀加劇。硫氧化物也可能與大氣中的其他化合物發生反應,形成小顆粒物,它能滲透到肺的敏感部分,導致或加劇呼吸系統疾病,比如肺氣腫和支氣管炎。它也會加重心臟病患者的病情,增加住院人數,引起過早死亡。
而輪船燃油中大約90%的硫成分在發動機內通過燃燒會與氧氣發生反應,并在尾氣中以二氧化硫的形式排放出來,也因此依靠富含硫的燃料油的航運業在整體硫排放方面一直占有很大比重。
雖然硫排放已被證明會對健康和環境造成威脅,但全球大多數港口至今都還沒有納入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區。港口城市的硫減排仍缺乏統一監管,目前由各國、港口當局、船舶所有人和運營者自行管理。
國際航運業70%的硫排放在距離海岸線400公里以內的主要貿易路線上。多項研究表明,在海陸風的作用下,航運排放污染可以侵入內陸數百公里。
多個國家已經采取措施,通過國內監管,減少硫氧化物的排放。2006年起,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附則六“防止船舶造成空氣污染”對船舶的硫氧化物排放設立了總體的限制。該附則還促成了硫排放控制區SECA的建立。它規定區域內硫氧化物的硫含量上限是0.1%。該硫排放控制區自2015年1月起在歐洲和北美實施。
在世界海事組織的硫排放控制區計劃以外,各國和各港口都在建立自己的控排措施,與此同時,也需要運營商和船主主動降低硫的排放。
為了履行在低硫排放方面的承諾,華輪—威爾森還加入了世界港口氣候計劃(World Ports Climate Initiative)。該計劃建立了一套廣為人知的船舶環境指數,以量化船舶在排放方面的表現。作為一個在線資源,船主和運營商可以自行提供燃油消耗和航行信息,以便進行基本的排放計算,并生成相應的分數。這種自愿進行的排放審計很可能會成為船舶靠岸停泊減排的另一個重要推動力。
Anna Larsson對記者表示,中國在世界航運界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全世界大部分最繁忙的港口都在中國,按集裝箱總容量計算,全球十大港口里,中國占了七個,而且這些港口城市都擁有大量的人口。隨著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航運活動有望大幅增加。
中國航運進入“限硫”時代
近幾年,我國也逐漸意識到硫排放帶來的嚴重危害,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
在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的《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簡稱《方案》),提出以減少污染物排放和強化污染物處置為核心,以完善法規、標準、規范為基礎,以推進排放控制區試點示范為抓手,依法推進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實現我國水運綠色、循環、低碳、可持續發展。
《方案》明確了2020年的工作目標,即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船舶與港口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學治理,排放強度明顯降低,清潔能源得到推廣應用。具體目標包括到2020年,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水域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顆粒物與2015年相比分別下降65%、20%、30%,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50%的集裝箱、客滾和郵輪專業化碼頭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主要港口100%的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封閉儲存,全面實現船舶污染物按規定處置,按照新標準完成現有船舶的改造等。
2015年7月,交通運輸部宣布對國內船舶的硫排放實施監管。中國宣布設立硫排放控制區,分別設在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和渤海灣。這三個區域向海洋延伸約12海里,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上海、寧波、舟山、蘇州、南通、天津、秦皇島、唐山、黃驊等在內的主要港口,將逐步施行0.5%的硫含量上限要求。
這部《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已于今年1月1日實施。
對此,中國海事局危管防污處處長董樂義在與會當天表示,這項工作將進一步推動港口的岸電、清潔燃油和船舶發動機和尾氣處理等技術的發展,從而實現船舶行業結構的調整、轉型升級,促進航運的綠色發展。
“根據我們前期的調研,排放控制區的實施改善了區域環境 特別是港口、城市空氣質量,到2020年,三個區域船舶硫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下降60%和30%,排放控制區的實施也是助推產業功能調整的重要舉措。”董樂義表示。
對于下一步的重點工作,董樂義透露,首先要對于清潔能源使用、尾氣后處理裝置使用等標準進一步完善。第二,利用已經成立的專班對三個控制區的實施情況和下一步準備情況進行繼續調研。第三,在監管的執法手段上,要對一線船舶快速檢測能力進行建設。第四,加強國家有關部門之間的協作,對于如何更好地鼓勵煉油企業提供足夠的低硫燃油做更多的工作。第五,適時地啟動評估工作。
來源:東方財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