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G表示,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支持美國政府在14008號行政命令(國內外應對氣候危機)中設立的目標。根據這份命令,這些規定將適用于在美國水域或美國專屬經濟區航行的懸掛美國國旗及外國國旗的船舶。
2021年6月,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通過了MARPOL附則六中的新法規,旨在未來十年或更長時間內顯著降低船舶的碳強度和溫度氣體排放。這些措施包括現役船舶能源效率指數(EEXI)、碳強度指數(CII)評級計劃,以及增強船舶能源效率管理等,所有這些措施將適用于IMO規則涵蓋的現役船舶上。
目前,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際海事組織成員國及多個海事行業團體,均在倡議加快實施這些措施。
USCG在公告中表示,他們計劃提出一些規則來執行MARPOL附則六中的新規定,以“填補現有框架協議的空白”,并“對美國如何選擇執行附則六中某些酌情處理事項進行解釋”。在考慮了幾個備選方案后,USCG認為有必要制定這樣的法規。MARPOL公約中的基本法規不會改變,但USCG認為部分規定具有“模糊性和酌情處理性”,因此需要通過制定明確規則來進行進一步的闡述和澄清。
USCG表示,擬議的規定可能于2022年5月公布。規定的內容和范圍尚不明確,但業內將關注美國如何對MARPOL行使酌情處理權,以及美國如何實施和解讀MARPOL的重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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