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標準明確了海上作業規劃和工程設計的要求和指導意見,涵蓋了環境、重量控制、壓載、裝船、拖航、系泊、浮托、浮式建造和舾裝、吊裝、棄置和拆除等諸多內容,對海上施工作業要求、工況和參數選擇原則進行了規定。
適用情形
海上作業具有技術含量高、施工風險大、作業成本高、操作程序復雜、受地質氣象和海洋環境條件嚴重制約的特點。在進行海上作業相關設計時,往往需要考慮諸多因素,并通過識別和控制這些因素,保證作業在可接受的安全等級。
此標準明確了我國海洋結構物在合理安全等級下的海上作業要求,使海上作業流程更為規范,降低了海上施工風險,為我國在油氣開發中的海上作業提供指南,對保證海上作業及油氣田開發系統安全、完善我國油氣田開發標準體系有重要意義。
]]>根據辦法,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類監督管理。其中,第一類企業共54戶,包括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等擁有船舶海工建造業務的企業;第二類企業共36戶;第三類企業共7戶。
辦法旨在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中央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業員工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辦法共包括6章51條內容,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NR467 – Rule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steel ships
NR467 – 鋼質船舶入級規范(2024年1月版)
NR216 – Rules on materials and welding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marine units
NR216 – 材料和焊接規范(2024年1月版)
NR445 – Rule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offshore units
NR445 – 海上裝置入級規范(2024年1月版)
NR483 – Rule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naval ships
NR483 – 海軍艦艇入級規范(2024年1月版)
NR206 – Wind propulsion systems
NR206 – 風力推進系統(2024年1月版)
NR480 – Approval of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of metallic materials
NR480 – 金屬材料生產流程許可(2024年1月版)
NR529 – Gas fuelled ships
NR529 -氣體燃料船舶規范(2024年1月版)
NR600 – Hull structure and arrangement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cargo ships less than 65m and non-cargo ships less than 90m
NR600 – 船長小于65米貨船及船長小于90米非貨船的船體結構及布置(2024年1月版)
NR659 – Rules on cyber security for the classification of marine units
NR659 – 網絡安全規范(2024年1月版)
NR675 – Additional class notation SMART
NR675 – 智能船符號(2024年1月版)
為契合行業發展現狀,CCS對《海上漁業養殖設施檢驗指南》(2019)進行了升版,并更名為《海上漁業養殖設施指南》。
《海上漁業養殖設施指南》(2024)共包括10章和3個附錄,分別為:第1章 通則,第2章 結構,第3章 穩性、分艙與載重線,第4章 舾裝和定位系統,第5章 機械裝置與系統,第6章 電氣裝置,第7章 防火與防爆,第8章 安全設備,第9章 防污染結構與設備,第10章 船型海上漁業養殖設施,附錄1 漁業養殖附加標志產品持證要求,附錄2 漁業養殖專用系統與設備,附錄3 網衣效應分析和試驗推薦做法。
本次升版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變化:
來源:CCS
]]>集裝箱式鋰電池儲能系統(以下簡稱“儲能集裝箱”)系指安裝并固定在經特殊設計的集裝箱運輸組件中含有鋰電池組、鋰離子電池組或鋰金屬電池組的移動供電裝置。在《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屬于9類危險貨物,聯合國編號為UN3536。產品以集裝箱為載體,其內部核心部件由電池、電池管理系統 ( BMS )、儲能變流器 ( PCS )、消防系統、空調系統等組成。
本《指南》全面梳理了海運儲能集裝箱各環節安全責任要求,明確海運全鏈條參與單位的落實措施,并實施重點貨物預核查機制和清單式管理,全方位防范和降低儲能集裝箱海上運輸作業風險。
本《指南》積極推進儲能集裝箱海上安全運輸標準和儲能集裝箱產品生產技術標準的銜接,充分滿足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試驗和標準手冊》UN38.3試驗要求,以及生產制造《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標準,并針對海運可能出現的顛簸、上浪、雨水和太陽暴曬等運輸情況,制定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指南》充分結合現場監管經驗,創造性提出由檢驗機構對經改造后集裝箱開展符合性認證檢驗,替代了原有的常規危險貨物集裝箱裝箱過程的監裝要求,解決了集裝箱既為運輸組件又是產品外殼的安全要求,在降低企業海運成本同時,提升了產品“裝箱”效率。
本《指南》的出臺將一定程度彌補當前國際規則技術規范和監管要求相對滯后與儲能電池技術和產品的不斷迭代出新形成的較大反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轉化前期廈門口岸出運儲能集裝箱寶貴經驗做法,為生產、銷售、運輸產業鏈相關單位和個人從廈門港出運儲能集裝箱提供有效指導。
來源:福建海事
]]>《〈國際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自由裁量條款實施指南》的實施要求包括:
《國際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中部分自由裁量條款應按照本指南“自由裁量條款實施要求”(見附件)中列出的具體要求或列明的規范標準實施。
對于“自由裁量條款實施要求”中未列明的其他自由裁量條款,船舶檢驗機構應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制定實施方案,并經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同意。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將根據自由裁量條款“一事一議”實施情況,評估并更新“自由裁量條款實施要求”。
來源:中國海事局
]]>在“雙碳”目標下,天然氣作為最清潔的優質燃料將在我國快速發展,LNG進口量逐年攀升,其中每年的海運進口量已達約6000萬噸,因此LNG貿易計量的準確性尤為重要。目前LNG貿易交接一般采用能量計量模式,計量程序參照液化天然氣進口商國際組織(GIIGNL)發布的LNG貿易交接手冊,包括了船艙計量、取樣分析、能量計算等流程。其中船艙容量計量是最為關鍵的一個步驟,其原始容量的準確性直接關乎最終貿易交接的數值,通過建立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為計量人員提供規范性指導意見,提升LNG運輸船舶在貿易交接過程中數值準確性,保障LNG貿易交接的公正性。
上船院艙容中心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授權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擁有國家認可監督委員會(CMA)、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資質,主要負責全國范圍內各類船舶、儲罐、金屬量器及特種容器的容量計量和檢測業務。多次承擔超大型液貨船、液化氣體船(LNG、LPG、LEG)能源儲備油庫等國家重大工程檢定與校準任務,所頒發的計量證書在世界范圍內受到廣泛認可。同時具備船舶試航綜合性能測試,建筑物及大型設備三維數字化檢測和計量儀器產品開發能力。服務范圍覆蓋船舶、航天、航空、兵器、核工業、交通運輸、石油化工、安全環保、檢驗檢測等國家重點行業領域。
]]>內容包括:
①增加附件5止裂鋼小尺寸試驗方法的認可要求
②脆性裂紋止裂韌性值Kca試驗程序引用ISO 20064:2019
③規定EH47焊接材料擴散氫含量
④規定EH47匹配的焊接材料
⑤明確相關結構無損檢測的驗收標準
⑥明確EH47鋼、止裂鋼的認可范圍
]]>CCS表示,為適應目前液化氣體運輸船C型獨立液貨艙創新設計的不斷發展需求,并推動基于可靠性結構安全風險評估先進方法的實際應用,中國船級社新編《基于載荷-抗力因子設計法的C型獨立艙屈服強度評估指南》,針對《國際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與設備規則》(IGC規則)/CCS《散裝運輸液化氣體船舶構造與設備規范》(CCS散液規)要求的C型獨立液貨艙有限元屈服強度評估,提供基于載荷-抗力因子設計法的評估指導性要求。
本指南可作為IGC規則/CCS散液規對C型獨立液貨艙的有限元屈服強度評估方法的替代方法。滿足本指南要求的C型獨立液貨艙,可授予LRFD附加標志,意味著可以得到更高安全水平的保障。
《基于載荷-抗力因子設計法的C型獨立艙屈服強度評估指南》(2024)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來源:CCS
]]>當前,全球對溫室氣體減排興趣與日俱增,各行各業都在尋求減少碳排放的方法,或者使用替代清潔燃料以及使用碳捕集與封存技術的低碳燃料。隨著碳捕集與封存技術的發展,二氧化碳捕集量將超過現有使用量。剩余二氧化碳必須儲存或用于新的消費途徑。
現階段,捕集的二氧化碳主要通過管道或船舶等方式運輸,這將增加對專用液化二氧化碳運輸船的需求。對此,ABS更新了《液化二氧化碳運輸船指南》2024版。
ABS表示,本指南適用于配備C型獨立儲罐散裝液化二氧化碳的鋼質船舶,包括小于500總噸的船舶。本指南適用于貨物圍護系統及相關設備。
本指南適用于IGC規則(《海船規范》5C-8)涵蓋的使用傳統燃料的液化二氧化碳運輸船。當液化二氧化碳運輸船使用低閃點燃料時,《海船規范》5C-8中與使用其貨物作為燃料的船舶相關的原則將適用于燃料處理和消費者。
本指南自2024年1月份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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