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船融資難新政化解否?

    本帖最后由 船舶新聞 于 2016-3-2 15:41 編輯

    近年來,由于市場需求低迷,我國造船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愈演愈烈。日前,八部委聯合頒發了《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明確指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對鋼鐵、有色、建材、船舶、煤炭等行業中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幫助有前景的企業渡過難關”。新政的實施會否破解造船企業的融資難題?

    八部門要求金融業支持實體工業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

    《若干意見》指出,為進一步增強金融服務能力,突破工業轉型發展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瓶頸,加大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動工業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提出16條意見,包括“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原則,對鋼鐵、有色、建材、船舶、煤炭等行業中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優質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幫助有前景的企業渡過難關”等。

    相關專家指出,當前我國實體經濟面臨巨大下行壓力,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之下,中央決策部門必須再次強調金融服務實體,工業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是實體經濟的骨架和國家競爭力的基礎,是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的主戰場,也是創新的主戰場。

    專家認為,《若干意見》其實也是政府給中國金融行業提出的新要求,讓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行業,必須采取相關措施支持實體工業。其中包括要求銀行業加強貨幣信貸政策支持,加強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支持,落實差別化工業信貸政策,加快工業信貸產品創新,改進工業信貸管理制度。此外還有要求證券業和保險行業加大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對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工業企業直接融資的支持力度,提升各類投資基金支持能力,穩步推進資產證券化發展,不斷提高工業保險服務水平。

    船舶工業是實體工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造船業融資難已成為亟待解決的難題。早在2015年1月,人民銀行聯合八部委就出臺《金融業支持船舶工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加大對優質船舶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寬船舶企業的融資渠道及社會資本投資船舶工業渠道。

    專家表示,為確保政策能夠有效落實,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我國造船業的金融支持模式。

    船企融資

    “壓力大山”

    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日前召開2015年船舶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會議,會上透露,2015年全國造船完工量4184萬載重噸,同比增長7.1%;承接新船訂單量3126萬載重噸,同比下降47.9%。新接訂單所占國際市場份額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首次下降,融資難已成為繼接單難、交船難之后壓在船企頭上的另一座“大山”。

    針對當前國際船舶市場持續低迷的狀況,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呼吁,銀行等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船企,特別是骨干船企的支持力度,實行差異化管理,融資支持對船舶工業獲取訂單至關重要。

    據介紹,目前造船業融資缺口大。“世界造船業結構性產能過剩的問題突出,我國具有競爭優勢的散貨船、油船等船型的需求量和價格低位運行。船舶市場處于買方市場,船東資金狀況普遍不佳。”據大連的造船企業反映,目前船舶建造預付款比例已經由繁榮時期的70%至80%降至2%至20%,余款在交船時才能給付。船企要墊資造船,資金缺口很大,對融資的依賴愈發強烈。

    另外,銀行惜貸嚴重。金融危機爆發后,商業銀行出于自身風險考慮,將船舶業列為“限制進入”或“有限進入”行業名單,對造船企業的貸款要求持審慎態度,對風險補償的完備性要求提高。目前,船企可將投保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保單質押獲得貸款,而母公司擔保已難以滿足銀行風險防范要求,增加了原本就利潤微薄的造船企業經營成本。

    好政策貴在落實

    為支持我國造船業轉型升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但在現有融資模式下,金融支持政策的頂層設計難以落到實處。造船業專家認為,當務之急是要充分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構建與市場環境以及我國經濟形勢相適應的金融支持模式。要以支持造船企業“走出去”為目標,加強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力度,完善融資租賃機制,設立市場化的船舶投資基金,加快金融創新,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資模式。

    “要完善造船業金融支持模式。”一名造船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這要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主力軍作用。

    “從發達國家經驗看,政策性金融是支持造船業發展、科技創新及轉型升級的主力。在融資策略上,中國進出口銀行承擔大部分船舶融資,風險日益集中,要加強與國內外金融機構合作,探索同業渠道,結合自身政策優勢和國內商業銀行的渠道網絡經營優勢,解決骨干船企融資問題,加大對船舶出口買方信貸的投放力度。在金融產品上,積極引導船企技術進步和轉型升級,支持船企兼并重組、海外并購和創新研發。在服務模式上,創造條件為船舶出口提供船舶生產全流程‘一站式’融資服務。監管部門可適當給予政策傾斜,使其充分發揮優勢作用。”該負責人說。

    也有專家分析稱,要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能力。“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已基本建立,船企可根據自身實力選擇主板、創業板或新三板上市。對于綜合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船企,申請上市時給予更多便利條件。”

    加快建立多元化造船融資模式

    為支持我國造船業轉型升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但這遠遠不夠,理當加大對優質船舶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寬船舶企業的融資渠道及社會資本投資船舶工業渠道,建立起多元化的融資模式。

    支持造船業“走出去”

    造船業要對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實現從產品輸出到產業輸出。向印度、泰國等具備一定造船實力的國家進行產業轉移,一方面消化我國中低端船舶制造的過剩產能;另一方面為國內集中力量建造高技術、高附加值的船舶和海工項目提供資源及空間。要充分發揮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投資引領作用,吸引更多的境內外商業銀行參與,以銀團貸款的模式,為船企境外投資、兼并重組等提供有效的資金支持。鑒于造船業跨境投融資期限長、風險高的特點,絲路基金的股權融資配合債權、貸款等的新型融資模式更為靈活便利,不但可以為船企境外投資提供資金支持,吸引更多的國際金融機構參與,也可為船企境外投資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降低船企境外投資風險。

    完善金融支持模式

    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能力。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已基本建立,船企可根據自身實力選擇主板、創業板或新三板上市。對于綜合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船企,申請上市時給予更多便利條件。要鼓勵造船企業境外上市及吸引外資入股,通過引入國外先進的企業管理理念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高競爭力水平。另外,適時開展資產證券化,大型船企作為發起人成立SPV,將資產和未來訂單打包上市,運用市場手段進行信用增級,以銷售現金流作為償還基礎,在解決融資難問題的同時有效化解債務風險。

    深入發展多元化的船舶融資市場。一是要加快扶持船舶融資租賃業發展。世界成熟融資租賃市場的滲透率平均在15%-30%之間,而我國約為1.6%,存在巨大的發展空間。政府部門要提高重視程度,加強稅收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對船舶融資租賃企業出口退稅的支持,將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范圍擴大至船舶及船用設備等。出臺鼓勵性政策支持船舶融資租賃公司拓寬融資渠道,包括發行股票、債券,租賃債權證券化等;二是要利用船舶投資基金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我國船舶產業投資基金由于政府參與程度高,股本結構過于單一,無法發揮民間融資功能。另外,我國民間融資機制也沒有真正納入法律框架。當務之急要建立船舶基金的配套法律制度,如《合伙企業法》、《公司法》以及稅收法規在涉及船舶投資基金方面的規定。通過稅收激勵吸引民間投資設立有限合伙制的船舶投資基金。在準入方面給予船舶投資基金政策傾斜,要比一般的私募基金更加簡易、門檻更低。拓寬船舶投資基金的資金來源渠道,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逐步放寬保險公司、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船舶基金的限制。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合作,積極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各類以船舶投資基金為標的的理財產品。

    提供相關政策支持

    豐富規避匯率風險的手段。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將保值性需求納入外匯衍生品交易的實需原則范圍。同時,不再局限于對單筆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允許銀行根據企業總體資金狀況對其總的風險頭寸進行套期保值,以利于造船企業實施統一的風險管理,降低風險管理成本。鼓勵銀行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對已有的外匯衍生產品進行組合和創新,增加有效供給,滿足造船企業規避匯率風險的個性化需求。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創造更加便利的投融資環境。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強化外匯管理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一是要進一步簡政放權,增強服務意識,善于換位思考,確保政策調整與造船行業商業運作模式相協調,為船舶市場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二是不斷提高資本項目可兌換水平,給予造船企業更大的經營自主權,減少對企業跨境使用資金的限制,為造船企業正常的境外投資、上市及發債等業務需求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從政策上鼓勵境外銀行、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投資公司及保險公司等在我國境內開展業務,尋求投資機會,優化船舶行業金融服務市場的主體結構。

    來自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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