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6年全國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統考考點設置
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統考考點以方便考生和航運企業為原則,結合申請參加適任考試的考生人數和生源分布進行設置。考點的具體設置由各直屬海事局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確定。
二、2016年全國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統考計劃
2016年全國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統考共舉辦2期(具體安排見附件)。
三、全國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考試形式
全國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考試采用計算機終端考試的形式。
附件:
2016年度全國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員適任統考安排表
來自中國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