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荷蘭一家法院判決要求超級巨頭殼牌大幅削減碳排放量。此舉也為全球其他石油天然氣公司及大型污染企業可能面臨的訴訟創造了先例。
海牙法院發布的一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書稱,殼牌及其供應商必須在2030年前將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9年的基礎上削減45%。
環保組織“地球之友”表示,法院判定一家公司對造成危害性的氣候變化負有責任,這還是歷史首次。
針對殼牌的訴訟始于2019年,由“地球之友”的荷蘭分支機構及其他6個機構和17000名共同原告共同牽頭發起。
荷蘭“地球之友”組織負責人Donald Pols表示:“對于我們的地球以及子孫后代而言,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勝利,也標志著我們每一個人向著易居性未來邁出了一大步。法官的判決沒有留下質疑余地。殼牌的行為正造成危險的氣候變化。殼牌必須立即停止這種破壞性行為。”
荷蘭“地球之友”的律師Roger Cox表示:“這是法官首次要求一家大型污染企業遵守《巴黎氣候協定》的要求,因此本次案件十分獨特。此次裁決還可能會對其他大型污染企業帶來深遠影響。”
預計這家英荷合資的油氣巨頭將對這一決定提起上訴。
殼牌的一位發言人表示:“為應對氣候變化,我們必須采取緊急措施,這也是我們需要加快步伐,在2050年前成為一家凈零排放能源公司的原因。我們正在低碳能源領域投資數十億美元,包括電動汽車充電、氫氣、可再生能源及生物燃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