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舜天船舶或終止上市

    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ST舜船)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將于2016年8月8日起停牌,直至法院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或終止重整程序后,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向交易所申請復牌。

    公告稱,公司進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若在公司2016年年報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計劃尚未獲得法院批準,公司股票未能復牌,而2016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繼續為負值、或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繼續為負值,則公司股票將會被暫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無法復牌,直接進入暫停上市階段。

    2015 年8月14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舜船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2016 年4月20日,*ST舜船公告稱,關于舜天船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擬被證監會處以警告并罰款60萬元,部分相關人員被相應罰款及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告知書》顯示,南通明德重工在資金上依賴舜天船舶,在業務、財務、人員等方面實際受舜天船舶時任董事長王軍民控制,公司與明德重工構成關聯關系,未按規定披露。同時,公司向明德重工采購船舶,向明德重工及其關聯企業采購、銷售原材料,向明德重工提供財務資助。這些與明德重工的關聯交易均未按規定披露。

    此外,*ST舜船還存在對重大合同的進展情況披露不及時。2013年6月,舜天船舶與明德重工及相關子公司作為共同賣方,就6艘木片船業務與國外買方簽訂了外合同,與明德重工及相關方簽訂了內合同。其后2014年度明德重工有兩艘船舶延遲交付,涉及金額44360萬元,占公司2013年營業收入的13.57%。舜天船舶未按規定對該合同的后續情況及時披露,亦未在2014年年報中準確披露。

    除了信披不及時之外,最為嚴重的是*ST舜船存在虛增收入和利潤。

    證監會稱,*ST舜船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收取利息收入未入賬以及采用票據貼現、加價銷售等方式回收利息,導致2013年至2014年共計虛增收入106892.99萬元,虛增成本90702.59萬元,虛增財務費用7918.48萬元,虛增利潤6211.95萬元。

    在最新公告中,*ST舜船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證監會下發的正式《處罰決定書》,根據證監會規定,如公司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公司股票將面臨暫停上市的風險。

    來源:華爾街見聞

    為您推薦

    返回頂部
  • 九九热在线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