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減排也應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備受關注的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終于達成共識,并為2020年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作出安排。根據《巴黎協定》,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還將盡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標,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盡管《巴黎協定》尚未針對全球船舶減排作出具體規定,但船舶減排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已無懸念。為實現船舶減排和達標的國際目標,各國應繼續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而鑒于當前的經濟形勢和條件,發達國家更應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為船舶減排達標貢獻出更多力量。

        巴黎氣候大會取得的重大成果再次表明,國際社會各方應致力推動構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該體系應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充分考慮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不同的歷史責任、國情、發展階段和能力,平衡處理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開發和轉讓、能力建設、行動和支持的透明度等要素。為此,《巴黎協定》提出,各方將以“自主貢獻”的方式參與全球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發達國家將繼續帶頭減排,并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幫助后者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

        眾所周知,在船界,有關溫室氣體減排的先進技術和設備,目前主要掌握在歐洲、美國以及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手中,尤其是涉及船舶氣體排放的關鍵設備——發動機,其技術專利基本被歐美少數幾家公司所壟斷,在市場上形成曠日持久的、巨大的競爭優勢。其他如主機尾氣處理技術裝置、應用清潔能源、電力推進系統等,同樣是歐美發達國家占據市場主導地位,與發展中國家的技術水平和適應能力形成了巨大的差距。因此,為全面實現《巴黎協定》提出的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目標,歐美發達國家需在船舶減排和達標方面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并采取切實行動。首先,發達國家及跨國公司應降低技術專利轉讓、使用的門檻,對發展中國家減少收取高額的專利許可費用,幫助發展中國家開發研究船舶節能減排新技術、新設備。其次,發達國家及跨國公司應區別市場定價,對發展中國家采購的船舶減排技術設備予以一定程度的便利優惠,支持全球船舶行業加快應用節能減排新技術和新設備。

        無論在造船業還是在航運業的規模上,中國都已成為世界船舶大國,但中國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自身還面臨艱巨的發展任務,而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符合我國根本和長遠利益。近年來,中國高度重視船舶減排相關工作,在船舶工業轉型升級方案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中國制造2025》等政策文件中,都對船舶節能減排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和措施。最近,我國又發布了《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力求為全球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中國負責任大國的作用將日益彰顯。

        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或跨國公司與中國船舶行業積極開展合作,將雙燃料發動機、電力推進等先進技術設備的生產引入中國,已經取得了一定的合作成效。但就船舶市場總體而言,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幫助、支持,還需按照《巴黎協定》所要求的“全面、平衡、有力度”原則予以加快落實,從而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供真正有效的行業解決方案。我們期待在后續有關談判中,在涉及船舶減排的行動安排上,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將得到更為切實有效的體現。

    來源:《中國船舶報》

    為您推薦

    返回頂部
  • 九九热在线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