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IMO海上安全委員會決議通過MSC.393(95)和IMSBC Code(國際海運固體散貨規則)的修正案。政府可以從2016年1月1日起自愿選用最新版修正案。
強制使用修正案將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最新版IMSBC Code的主要變動如下:
1.散貨運輸名稱(BCSN)應用三種語言標出(英語、西班牙語、法語)。
2.最新版對鐵礦石的適運水分極限(TML)測試要通過葡式/樊式測試法進行測試。
3.對于C組貨物鐵礦石的內容進行了大幅修改,引入了粒度分布要求——針鐵礦含量應達到 35%以上。
4.在第三節添加了一項最新條款。新版中要求船上船員要定期對裝有內部運輸系統的散貨船上的自卸貨物裝卸區進行船上防火安全評估。
5.貨物信息要求托運人提供4.2節下的信息,包括貨物是否會對海洋環境造成危害。貨物申報單需由托運人填寫、簽字,并附上以上聲明。
6.新版中添加了第14節。這部分針對的是MARPOL公約(《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下對海洋環境有害的(HME)貨物的管理。并且按照3.4節的要求,托運人應注意區分貨物是否對環境有害。
7.對于散裝時具有危險的物質(MHB),一定要用特殊符號標注具體包含哪種有害物,并注意分類。注:分類是強制性的。
8.對于裝有粉末狀物質的特殊散貨船添加了新的規定(7.3.3),免除特殊散貨船關于水分含量(MC)和適運水分極限(TML) 的要求。
9.在最新版中,刪除了貨物木屑(Wood Pellets)的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