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船晚間公告稱,響水縣大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洋化工”)與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子公司江蘇舜天船舶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展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簽訂了《采購合同》。現該合同項下發生糾紛,大洋化工于2015年12月28日向南京市雨花臺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法院”)起訴發展公司。2016年1月22日,發展公司收到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和《民事起訴狀》。
案件始末,2013年12月31日,大洋化工與發展公司簽訂采購合同。合同約定,大洋化工向發展公司供應總價款為10萬元的“冰醋酸”,并約定發展公司于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支付貨款。合同簽訂后,大洋化工按約定將上述貨物運送到指定收貨地點,并于2014年1月23日開具了金額為1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給發展公司,但發展公司至今未能支付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