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了《阿拉斯加旅游業恢復法》,使得大型郵輪今年夏天可以重返阿拉斯加。而在稍早前的5月21日,嘉年華集團宣布旗下的嘉年華郵輪、公主郵輪和荷美郵輪將從7月恢復阿拉斯加航行,同日皇家加勒比集團宣布旗下的皇家加勒比國際游輪和名人游輪將于7月19日從西雅圖開啟阿拉斯加航線。阿拉斯加航線的開放對于已經積蓄了巨大復航動能的國際郵輪市場而言,無疑是找到了壓力的釋放口,市場迅速調撥大量運力集聚于此,成為了全球市場全面開啟的前兆。此次阿拉斯加航線的重啟,對于國際郵輪市場具有推動作用,為受疫情影響而停滯的國際郵輪市場打下了強心劑,同時在政策方面也存在示范效應,為各國重啟郵輪旅游提供了可借鑒的途徑。
一、美國有限度的開放沿海運輸權
沿海運輸權是指一國國內沿海從事運輸貿易的權利。其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國內貿易的貨物在本國港口間的運輸,二是國際貿易的貨物在本國港口之間發生的二次運輸。目前世界各國普遍采取保留沿海運輸權的政策,即僅允許本國的船舶在沿海從事運輸,禁止懸掛外國旗的船舶在本國從事沿海運輸貿易。
國際海員權利組織2018年發布的報告顯示,聯合國中有91個成員國針對本國沿海運輸權有立法,其中美國的政策是最為嚴苛之一。該國早在1789年就制定了針對外國船舶進行沿海貿易運輸的歧視性關稅法案。1871年又頒布了《沿海運輸法》,禁止外國船舶從事沿海運輸,限制外國船舶加入到美國國內的運輸市場。此后又于1920年出臺了《商船法》,該法案第27條即著名的《瓊斯法案》,重申了禁止外國船舶經營沿海運輸,明確了“美國船舶”為“在美國建造、在美國登記并為美國公民所有的船舶”。美國嚴格的法規不僅體現在船舶的限制上,還表現在覆蓋范圍的上,例如美國東海岸和西海岸之間航行,美國到夏威夷等地之間的運輸均屬于沿海航行,特別是從美國東海岸到阿拉斯加,即使途徑巴拿馬運河,仍舊被認為是沿海航行。
大型郵輪公司為了運營便利、降低經營成本,大多注冊為離岸公司。如嘉年華、皇家加勒比和諾唯真三大郵輪公司的注冊地分別為巴拿馬、利比里亞和百慕大,且旗下郵輪大多懸掛巴哈馬等方便旗,因此均不滿足《瓊斯法案》要求,無法承擔美國沿海的運輸業務。
為了實現在美國港口之間航行,大型郵輪公司采取在航行于兩個美國港口之間,掛靠另一國家港口的方式,即將運營美國國內航線變成運營國際航線,以滿足美國法律規定。以阿拉斯加航線為例,郵輪公司提供的經典航線為美國西雅圖出發中途停靠加拿大,最后抵達阿拉斯加。此次美國政府簽署通過《阿拉斯加旅游業復蘇法案》(Alaska Tourism Recovery Act),允許國際郵輪公司直接從美國本土航行至阿拉斯加,而不必在中途繞行第三國。該法案的推出無疑將有利于恢復阿拉斯加的經濟、重振郵輪旅游業,同時也是對美國沿海運輸權的開放進行的一次有益嘗試。
二、 中國沿海運輸權政策更具活力
沿海運輸權不僅關系到一個國家的經濟利益,還體現了國家的主權和安全。與美國政府類似,我國也對沿海航行權予以了嚴格的限定。
我國于1992 年出臺了《海商法》,其中第4條規定“我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由懸掛中國旗的船舶經營。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非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批準,外國籍船舶不得經營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之間的海上運輸和拖航”。該條款意味著在獲得交通部的批準下外籍船舶可以進行國內運輸。1994年頒發的《船舶登記條例》對中國籍船舶進行了明確,指出“必須有50%以上的所有權為中國公民或企業擁有,且船員為中國公民”。我國在沿海航行權限政策相較于美國更加寬松,不限定船舶的建造國,對合資公司的出資比例標準也更低。
為了促進航運管理模式創新,近年來我國在沿海航行權的政策上做出了許多探索。2013年9月27日國務院印發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實驗區總體方案》,允許中資公司擁有或控股擁有的非五星旗船,在國內沿海港口和上海港之間開展沿海捎帶業務,本質上是航運政策沿海運輸權的適度開放。2015年6月1日交通部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于在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若干海運政策的公告》,將該政策試點范圍從上海港擴大為全國自貿港。2018年12月24日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于印發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本)》,明確了包括交通領域在內的12項市場準入事項,禁止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國內水路運輸業務,但該清單將中資方便旗船在國內其他港口與自貿區港口之間的沿海捎帶業務排除在外。從政策上可以看到,依舊延續了2013年方案的規定,這表明了對自貿區努力探索的支持,以及對現有成績的肯定。
三、中國沿海運輸權探索方向
近年來困擾我國郵輪行業的“多點掛靠”等多種問題,本質上是外籍船舶在國內經營行為與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發生碰撞。以“多點掛靠”為例,郵輪從國內的母港出發,中途停靠國內港口用于游客登乘,形式上與沿海航行十分相似。為此政府采取一事一議的審批流程,并限制郵輪在掛靠時用于登輪而不允許游客下船,以此區分“國內運輸”,在不突破現有法律體系的前提下,充分體現了政府為企業運營所提供服務的便利性,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嚴肅性。
我國海上游的試點推出,是我國主管機關和地方政府又一次創新之舉。2019年5月7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關于推進海南三亞等郵輪港口海上游航線試點的意見》,明確在五星紅旗郵輪投入運營前,先期在海南三亞、海口郵輪港開展中資方便旗郵輪無目的地航線試點。今年4月21日商務部印發了《上海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將中資非五星旗郵輪海上游試點推廣至上海。此舉鼓勵中資郵輪開發海上游航線,更好地滿足了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
相對于美國本國沿海航行權的嚴格控制,我國沿海航行權在法理上存在更大的靈活性,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也已經探索出許多成功的經驗。未來我國政府還可以從服務國家戰略角度出發,進一步加大沿海航行權探索力度,適時推出中資船隊沿海航行政策試點,支持本土航運和郵輪企業的發展,促進我國郵輪產業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