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政府官網公布了《黃州區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3·1”一般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3·1事故調查報告”)。
截圖來源:黃州區人民政府官網
根據《3·1事故調查報告》,2023年3月1日15時35分左右,位于黃岡市黃州區沿江路789號的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創公司”)北區22號船臺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20.5萬元。經調查組調查認定,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3·1”事故是一起因違章作業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3·1事故調查報告》披露了此次事故的具體原因,其中:
直接原因:
事故調查組通過深入調查和綜合分析,湖北茂發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茂發公司”)船體外墻板施工隊點焊、切割工成定國,在未取得工程機械培訓合格資格證的情況下、在不具備作業條件的環境下、在未收到施工指令的情況下擅自開動鏟車,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強行進行鋼板提升作業,導致提升的鋼板從板夾上脫落;段明友安全意識淡薄,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擅自進入危險作業區域違章作業。違章作業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1.施工現場管理混亂,設備器材管線亂堆亂放、亂拉亂接。
2.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外包作業管理不到位,導致未經公司登記培訓合格人員隨意進入廠區進行施工作業。
3.茂發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未對施工隊人員開展日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人員上崗作業。
4.合創公司和茂發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對習慣性違章視而不見,隱患長期存在。
《黃州區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3·1”一般物體打擊事故調查報告》原文地址:http://www.huangzhou.gov.cn/zwgk/public/6635103/991103.html
據了解,“3·1”事故并不是合創公司近年來第一次發生安全事故。
據黃州區人民政府官網于2021年12月31日公布的《黃州區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4·25”一般閃爆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4·25事故調查報告”),2021年4月25日15時左右,該公司58號船臺發生一起閃爆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輕傷,傷者于當日18時左右回到出租屋休養,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56萬元整。
圖片截圖來源:黃州區人民政府官網
《4·25事故調查報告》顯示,事故發生現場位于合創公司58號船臺(面積為110米*18米),事故發生的位置在58號船臺在建船舶的艏空艙(長12.6米,寬2.4米,高6.8米),艏空艙頂部鋼甲板厚1厘米,甲板左側設有一個進入艏空艙操作平臺的進出口(長0.8米,寬0.8米),甲板右側設有一個直徑為0.3米的圓形纜繩收放口,甲板正中間設有一個柴油發動機循環水箱(長1.8米,寬0.7米,高1.05米),水箱采取焊接的方式固定在甲板上,閃爆將艏空艙橫艙壁炸開一個裂縫(長約12米,寬約3米);頂部甲板嚴重變形,柴油發動機循環水箱旁有遺留下的焊槍及焊條等焊接工具。
事故調查組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勘察,及時提取了相關資料,對事故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詢問,結合專家組出具的事故原因分析報告,查明了事故原因并認定了事故性質。
直接原因:
合創公司58號船臺在建船舶艏空艙內壁進行噴涂作業,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油漆霧、有機溶劑(溶劑汽油、二甲苯等)氣體、粉塵等有毒物質擴散在艏空艙內,多種有毒物質聚集在艏空艙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達到爆炸極限,作業人員文克元未取得特種作業(電焊)操作資格,在未對艏空艙內爆炸性混合物進行通風置換,未進行氣體濃度檢測的情況下,直接在艏空艙頂部甲板中間進行電焊動火作業,導致艏空艙發生閃爆,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間接原因:
1、管理不到位。合創公司未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混亂,未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未對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進行審查備案并嚴格管理。
2、安全管理人員未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合創安全管理人員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未有效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未能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黃州區湖北合創重工有限公司“4·25”一般閃爆事故調查報告》原文地址:http://www.huangzhou.gov.cn/zwgk/public/6636767/719795.html
信息來源:湖北省黃岡市黃州區人民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