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液貨艙設計存在缺陷!法院判賠超10億元

    韓媒報道稱,經法院裁定,由于三星重工承建的17.4萬立方米大型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KC-1型液貨艙出現故障,韓國天然氣公司(KOGAS)必須向三星重工和韓國SK航運賠償18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0.1億元)的損失。該型液貨艙由KOGAS主導設計。

    業內人士12日消息,韓國首爾中央區法民事第46庭11日裁定:KOGAS必須向三星重工支付72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9億元)、向SK航運支付115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2億元)的損失。此案要求對由KOGAS設計、三星重工建造、SK航運運營的LNG運輸船(KC-1)液貨艙缺陷進行賠償。

    在LNG運輸船建造領域,韓國造船業占據全球絕大部分市場份額,因此開發國產LNG液貨艙技術對于韓國而言至關重要。由于國產LNG貨艙技術缺乏,每建造一艘LNG運輸船,韓國船企都要向法國GTT支付約占船價5%的液貨艙制造技術專利費。

    為打破法國GTT的技術壟斷,KOGAS及其子公司KC LNG Tech與韓國3大船企歷時10年(2004年至2014年)共同開發了第一代韓國型液貨艙技術(“KC-1”),并由韓國政府和KOGAS作為國家項目推動。

    2018年,“KC-1”技術首次應用于三星重工建造的2艘17.4萬立方米大型LNG運輸船“SK Serenity”號和“SK Spica”號,并分別于2018年2月和3月交付給SK航運。然而自2018年交付后,截至2022年10月份,這2艘LNG運輸船先后出現了天然氣透漏、裂紋、艙體外壁出現結冰現象等缺陷,并進行了4次維修,費用約為1000億韓元。在最糟糕的情況下,當船舶鋼板因結冰而開裂時,在零下163°C的極低溫下,LNG會迅速蒸發,從而造成大規模爆炸事故。此外,“KC-1”技術并沒有得到船級社的認證,因此無法在美洲航線運行。

    2019年,三星重工、SK航運以及KOGAS開始就該船的設計、建造和運營提起訴訟。三星重工向GASCO索賠修船費用80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3億元),SK航運向GASCO索賠非運營損失115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3億元)。作為回應,GASCO向SK航運索賠169.7億韓元(約合人民幣9163萬元),稱因無法運營LNG運輸船而蒙受損失,不得不使用替代船只。最終,法院受理了三星重工和SK航運的索賠要求,駁回了KOGAS的索賠要求。

    與此同時,KOGAS聲稱“LNG液貨艙國產化設計沒有問題”。即使船廠有關人員指出KOGAS在船舶建造過程中的設計存在一些問題,該公司也強調將按照設計建造。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法院的裁決認定了KOGAS設計缺陷。”

    據了解,在KC-1型液貨艙出現故障后,韓國3大船企在有關部門的支持下,著力推進國產第二代LNG液貨艙技術(“KC-2”),并將重點針對“KC-1”存在的缺陷進行改良,從2020年開始至2022年底,在為期30個月的研發周期里共投入了104億韓元。隨著韓國造船界在國產LNG貨艙技術方面的不斷進步和對加注船市場的期待,韓國政府也加大了支持力度。在“KC-2”技術共計498億韓元的總項目費用中,來自韓國政府的支持預算達到150億韓元。

    今年5月10日,韓國首艘配國產LNG貨物圍護系統的LNG加注船“藍鯨”(Blue Whale)號舉行命名儀式,該船由HD現代重工蔚山船廠建造,造價為553億韓元。“藍鯨”號是第一艘配備韓國國產“KC-2”LNG液貨艙技術的船舶。相較于第一代韓國型貨艙技術“KC-1”,“KC-2”不僅增強了保溫性,且更易于安裝,在降低LNG蒸發率(BOR)的同時,進一步提高了經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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