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馬士基航運近期針對長榮海運旗下長賜輪(EVER GIVEN)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一事提起訴訟并求償。 對此,長榮海運表示,長賜輪為公司的租賃船舶,船舶所衍生的相關責任,應由船東承擔。
長賜輪2021年3月間在蘇伊士運河擱淺將近一周,影響全球航運運輸,當時長賜輪船東日本正榮汽船提出共同海損,長賜輪上的貨物主也接獲相關文件,被要求共同承擔賠償。
“共同海損”由海商法規范,指的是在船舶航程期間,當發生共同危險、為求全體財產的安全而進行的故意及合理處分,導致直接造成的犧牲及發生的費用時,必須依比例由各利害關系人共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