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船主不付船員工資 輸了官司

    在大連金州海域捕魚的船主中有這么一個“規矩”:雇傭船員時跟船員不簽書面合同,僅僅約定一個捕魚季工資數額。到了休漁期,船員離船時工資一次性給付,如果船員工期沒干滿,船主有權拒付工資。

    2月29日,王義豐等6名船員到大連市***局上訪,稱船主以種種理由拖欠他們工資。王律師和鐘律師作為他們的代理人,向大連海事法院起訴,要求船主李某給付拖欠工資。

    大連市***局的值班律師曾與船主李某通了電話,為了保留證據,在通話過程中還錄了音。李某在電話中表示,他與王義豐等人在上船前明確約定,一個捕撈季工資8萬元,不得半途擅自離職,如果擅自離職全部工資不予支付。王義豐等人在工作期間,多次因工作失誤給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去年11月9日王義豐擅自離職,工作期間曾向他借款43450元,故剩余工資不予支付。

    法院經審理后查明,通過錄音可證實,李某承認拖欠船員工資,僅以船員半道跑了為由拒付工資,但并未認可實際拖欠王義豐等人具體拖欠工資數額。雙方均認可一個捕魚季工資為8萬元,根據大連市2014年漁業工資高位數為67036元這一數據,盡管雙方約定數額超過大連市標準,但屬合理。船主李某稱王義豐等船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了經濟損失,但沒有證據證明,故應當依照王義豐等船員實際工作時間給付勞動報酬5.6萬元。

    來源:遼寧法制報

    為您推薦

    返回頂部
  • 九九热在线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