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新能源船舶產業,江蘇“放大招”

    9月18日,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九部門印發《江蘇省新能源船舶產業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力爭到2025年,新能源船舶全產業鏈發展環境不斷優化,具備新能源船舶和關鍵核心裝備的研發設計能力,形成核心裝備供給能力;建成不少于5種引領市場、適合市場的新能源典型船型,打造一批新能源船舶試點示范項目,推動建設新能源船舶航線;推出一批引領船舶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規范標準。

    《方案》提出了階段示范性目標,根據江蘇省發展現狀,當前階段積極推動發展電動船舶,穩妥推進LNG動力船舶、“燃料+電池”混合動力船,探索試點燃料電池和甲醇動力船舶。

    2023年當前階段,積極推動發展電動船舶,完成70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5400HP純電動港作拖船示范項目,推廣連云港港4000HP純電動拖船的示范應用;完成18000載重噸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的設計方案;重點推進相關示范項目配套的充換電場站設施建設。

    2024年,穩妥推進液化天然氣(LNG)動力船舶、“燃料+電池”混合動力船,京杭運河蘇北段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投入試點運營,推廣太倉港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示范應用;開展18000載重噸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40000立方液化石油氣(LPG)/液氨新能源雙燃料船的實船建造;完成連云港純電動船產業示范區建設,形成批量建造新能源船舶的能力。開展南京港純電動拖船的示范應用。

    2025年,探索試點燃料電池和甲醇動力船舶,實現內河純電動運輸船舶發展規模、應用實效全國領先,完成18000載重噸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36000立方液化乙烯(LEG)新能源雙燃料船的交付和應用,實現國內首臺甲醇雙燃料大型主機實船應用,推動建立一批新能源船舶綠色智能創新示范區。

    揚州中遠海運700TEU電動集裝箱船

    《方案》表明,積極推進實施一批場景應用試點示范項目。充分發揮江蘇水網發達、水運經濟活躍、應用場景豐富的區位優勢,積極推進新能源船舶實船運營試點示范,在京杭運河開展純電動內河集裝箱航線試點,探索在長江開展純電動船的試點應用。總結“江遠百合”“云港電拖一號”等示范項目的經驗,開展一批試點示范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發展模式。

    1. 在京杭運河開展純電動內河集裝箱航線試點,積極推進京杭運河蘇北段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投入試點運營,推廣太倉港120TEU純電動集裝箱船示范應用;
    2. 在長江干線、江海直達新能源航線試點建造并應用至少2艘電動公務船艇,加快推動700TEU江海直達純電動集裝箱船試點示范;
    3. 積極推動甲醇動力等新能源船舶建造試點示范,開展18000載重噸甲醇雙燃料Ⅱ型化學品船、16000TEU甲醇雙燃料集裝箱船試點示范;穩妥推進LNG動力船推廣應用,鼓勵重點航運企業建造LNG燃料動力船舶,鼓勵企業采取微引燃氣體發動機、可移式LNG燃料罐技術;實施40000立方LPG/液氨新能源雙燃料船、36000立方LEG新能源雙燃料船試點示范。
    揚州金陵甲醇雙燃料化學品船

    《方案》還對發展新能源船舶建立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完善配套設施檢驗規范體系,配套加注、充(換)電等基礎設施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進一步完善柴電混合、純電池動力、箱式電源、甲醇燃料、氫燃料電池以及LNG燃料船舶設計、審圖、建造、檢驗等規范體系研究,加快無人自主船舶檢驗技術標準研究,促進現有規范體系升級,逐步形成檢驗技術法規。

    完整《方案》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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