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全面恢復國際郵輪運輸有關工作的通知》,在上海、深圳郵輪港口試點恢復國際郵輪運輸的基礎上,經商有關部門,決定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全面恢復進出我國境內郵輪港口的國際郵輪運輸。
通知指出,要做好復航各項準備工作。郵輪停靠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國際郵輪運輸復航實施方案,報請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推進復航;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郵輪運輸、港口企業復航準備情況進行復核。
通知強調,要加強安全應急管理和疫情防控。郵輪停靠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地方政府領導下,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督促企業強化安檢查危,嚴防旅客攜帶危險品等違禁物品上船。海事管理機構要加強郵輪安全監管,郵輪停靠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指導中資郵輪運輸企業加強船舶動態監控。
此外,通知指出,還要加強郵輪運輸市場管理。郵輪停靠港口所在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做好郵輪運輸市場管理,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引導郵輪運輸企業豐富航線產品,優化船上服務;會同相關單位指導郵輪運輸、港口企業落實《郵輪港服務規范》,優化旅客進出港和登船流程;督促郵輪運輸、港口企業落實好郵輪船票管理制度和郵輪運營統計調查制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督促郵輪按規定使用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