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地區航運公司裕民航運旗下子公司裕民航運(新加坡)已經與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ITOCHU Corporation)簽署一份諒解備忘錄(MoU),雙方將探討共同擁有和運營氨燃料船舶。
根據協議,雙方此次合作還將討論和實施實現海運業脫碳的潛在方法,包括使用甲醇等替代燃料和節能設備。
裕民航運表示,該公司已與主要托運人、船廠和航運公司建立牢固關系,并在船隊脫碳方面實施了早期舉措,包括擁有和運營以液化天然氣(LNG)為動力的大型散貨船。除4艘自有LNG雙燃料好望角型散貨船外,裕民航運目前正在開展有關在其船隊上安裝轉子風帆、碳捕集系統以及將傳統燃油系統改造為甲醇雙燃料系統的可行性研究。
伊藤忠商事一直在推進其綜合項目,目標是開發氨燃料船舶,并與合作伙伴合作建立全球氨供應鏈。此次與裕民航運合作的目的是探索共同擁有和運營氨燃料船舶,作為綜合項目的后續舉措,旨在進一步利用和擴大在綜合項目中開發和實施的氨供應鏈。
截至2018年,國際航運業排放的溫室氣體估計約占全球總量的2.1%。國際海事組織(IMO)已制定2023年國際海事組織溫室氣體減排戰略,其中包括到2050年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的目標。氨有望成為一種可行的替代船用燃料,幫助海運業實現這些目標。
目前,裕民航運擁有并運營著一支多元化船隊,包括好望角型、巴拿馬型、后巴拿馬型、超級巴拿馬型、超大型散貨船;水泥運輸船;超大型原油運輸船(VLCC);超大型礦石運輸船(VLOC)以及用于海上風電場的船員轉運船(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