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土耳其環境,土耳其正針對外來船舶實行港口污染罰款條令,并且其罰款數額將每年進行更新。而2017年的污染罰款已根據環境和城市化部門所發表的官方公報上的聲明進行了更新。同時,Metropole Maritime &Trading有限公司已就上述更新提出了9點建議。
在土耳其水域,環境保護正在蓬勃發展,根據土耳其環境法,違反土耳其反污染條例的船舶將被處以巨額罰款。 Metropole Maritime &Trading有限公司已就上述更新的罰款提出了建議。
每年該罰款數額將根據該年年初時發布的官方公報中的聲明進行修訂。根據環境和城市化部門在2016年12月27日發表的官方公報上的聲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污染罰款已更新。
建議
除非已經檢查過壓載水并確認其是清潔的,否則應避免排放壓載水的操作。
所有舷外排放閥應關閉,并固定/密封在關閉位置。
所有甲板泄水孔應堵塞,并且甲板周圍的魚尾板上的任何縫隙應封閉。
不應進行艙口蓋的軟管試驗,甲板管道/消防水管或其它設備的水壓試驗。
應避免清洗甲板和上層建筑。
來自污水系統的處理水和灰水應該轉移到儲存箱中,并且,直到該船在土耳其水域之外時才能排放。
貨物殘渣、貨艙清洗殘留物等所有垃圾和其他物質不應在土耳其水域進行處理。
船舶不應在碼頭或錨泊處進行船體刮削或涂漆。
當船舶在船廠或干船塢時,即使是由造船廠的雇員或代理人疏忽造成的污染,船舶也可能對污染罰款負有法律責任。因此,船員應該謹慎行事,當污染發生在船廠時,他們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去捍衛自己的權益。
來源:沃燊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