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IMO發布Circular Letter No.4216,該通函件轉發了IMO秘書處收到的伊朗政府3月7日發送的信函,并應信函要求,將該信函通知IMO各成員。
信函稱為阻止疫情蔓延,并適當控制和最終解決疫情,所有由伊朗海事主管機構授權的港口和海事組織或代表主管機關的認可組織實施和簽發的檢驗、檢查、證書和更新,包括體系證書、船舶法定證書、船員證書在內,若以上各項在2020年1月、2月或4月過期,則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5月31日。
來源:China P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