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江蘇連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近日收到南京海事法院寄送的“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作為原告將中源船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源船務)、連云港港口下屬東方分公司分列被告一、被告二,提起了民事訴訟。
2019 年 5 月 25 日,江蘇匯鴻亞森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森公司)與中源船務簽訂《租船協議》,約定由中源船務承運,將亞森公司的 8000 方膠合板/密度板自連云港運至埃及達米埃塔(DAMIETTA)港。根據亞森公司和原告的預約保險協議,上述運輸貨物由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承保貨物運輸遠洋一切險,6 月 19 日, 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簽發 13 張保單,保險金額總計 2,586,312.4 美元。2019 年 6 月 17 日,中源船務航次承租的“ARIES CONFIDENCE”輪(“白羊座”輪)靠泊連云港 62#泊位,開始裝貨。裝貨由亞森公司委托東方分公司承擔;貨物綁扎由中源船務委托連云港雙信包裝廠承擔。6 月 21 日 20:05 時左右,“白羊座”輪發生火災,導致亞森公司于 2#、3#貨艙內的貨物受損。6 月 29 日,船方簽發共同海損聲明。
就亞森公司本次“白羊座”輪事故貨損,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委托上海意簡保險公估有限公司查勘、定損、理算。2020 年 4 月 9 日,公估人出具《公估報告》,理算金額為1,395,224.51 美元。2020 年 1 月20 日,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向亞森公司預付保險金 80 萬美元,6 月 28 日,支付剩余保險金595,224.51 美元,共計 1,395,224.51 美元。由此,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取得保險人代位求償權。中國人保南京分公司認為,中源船務和東方分公司對火災事故發生皆存在過錯,實施了共同危險行為。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十三條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人保南京市分公司訴請中源船務和東方分公司連帶賠償貨物損失 1,395,224.51 美元及利息、公估費損失 35,769 元、共同海損分攤金額 258,111.51 美元、本案訴訟費。
本案尚未一審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