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宣布,法國已正式加入《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和賠償公約》(HNS公約)。
目前,法國已經成為《HNS公約》2010年議定書的第七個締約國,標志著向公約生效邁出了關鍵一步。《HNS公約》生效后,將為包括石油和化學品在內的海上運輸有毒有害貨物造成的損害提供責任和賠償制度。該公約還涵蓋污染損害;火災和爆炸風險;生命損失或人身傷害以及財產損失或損壞等。
《HNS公約》生效必須滿足兩個標準:獲得12個國家批準(包括總噸位不少于200萬噸的4個國家);締約國應付攤款人員在上一日歷年度收到至少4000萬噸(目前為1700萬噸)向總賬戶攤款的貨物。
IMO表示,此次法國交存加入文書有望激勵其他西歐國家盡快批準《HNS公約》,從而滿足該公約的生效條件。IMO一直與國際油污賠償基金(IOPC Funds)密切合作,鼓勵各國批準《HNS公約》2010年議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