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CCS)邀請公眾就韓華集團收購大宇造船與海洋提供反饋意見。
CCCS正在研究此次收購是否會違反新加坡《2004年競爭法》第54條,該條例規定,禁止導致或可能導致新加坡任何市場內競爭大幅減少的合并。
韓華集團是一家總部位于韓國的企業集團,在新加坡有業務運營。
據CCCS稱,韓華集團從事制造和供應壓縮機業務,這些壓縮機可以用于LNG運輸船和海洋裝備等相關設施。大宇造船與海洋則從事LNG運輸船以及海洋裝備的建造。
CCCS補充說,該交易可能導致全球海洋裝備市場的垂直整合。公眾可以就擬議的收購提供反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