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包工人死亡!大宇造船海洋時期前首席執行官被起訴

    大宇造船海洋時期(現韓華海洋)前首席執行官A某因一名轉包工人死亡而被指控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韓華海洋是韓國三大主要船企中首家根據《重大災害處罰法》被起訴的公司。

    韓媒近日報道稱,韓國慶尚南道昌原地方檢察廳統營分廳刑事2庭相關人員宣布,大宇造船海洋(現韓華海洋)前首席執行官A某因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被起訴;前巨濟船廠負責人B某因違反《職業安全健康法》被起訴;轉包企業代表C某因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和《職業安全健康法》被起訴。根據雙重處罰規定,韓華海洋和轉包企業實體也被指控犯有同樣的罪行。

    此次案件涉及兩年前的一起事故。2022年3月25日,一名50多歲的轉包工人在韓華海洋巨濟船廠被高空墜落物體砸中身亡。A某等相關人員以及企業實體被指控應對該事故負責。當時的報道稱,事發時,該轉包工人正在維修塔式起重機,然后被從60米高處墜落的塔式起重機升降鋼絲擊中頭部身亡。

    檢方認定,大宇造船海洋(現韓華海洋)及其轉包企業在維護和修理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期間沒有指定工作監督員,也沒有安裝防止墜物危險的設備。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韓國《重大災害處罰法》生效以來,首次有大型造船企業因違反該法而被起訴。

    據了解,韓國《重大災害處罰法》于2022年1月27日正式生效實施。該法案規定,在發生員工死亡事件等重大災害時,如果發現業主或經營負責人違反建立安全保健管理體系義務,將予以處罰:員工因工死亡時,雇主或經營責任人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10億韓元以下罰金,或者并處有期徒刑和罰款;負有責任的法人代表或機構也將被處以50億韓元以下的罰金。

    對于此次起訴,慶尚南道昌原地方檢察廳統營分廳相關人員表示:“我們將徹底調查并嚴格處理工業事故案件,防止重大事故發生,保護工人生命安全。”

    對造船企業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的案例并不少見。2023年7月,HD現代重工及其相關轉包企業主要負責人因4名船廠工人死亡而被判刑。這些案件涉及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期間發生在HD現代重工蔚山船廠和海工部門的安全事故。

    根據當時的報道,韓國蔚山地方法院第三刑事庭以業務過失致死和違反《職業安全健康法》為由,對HD現代重工業務部門負責人、轉包企業代表理事等5名原承包企業、轉包企業負責人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10個月,緩刑1至2年;對其余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和員工等8人分別判處罰款300萬至700萬韓元;對HD現代重工法人判處罰款5000萬韓元;對兩家轉包企業法人分別判處罰款700萬韓元。并對HD現代重工代表理事B某判處罰款2000萬韓元,以追究其未能采取足夠措施以預防工業事故的責任。

    今年以來,韓國船廠已發生多起致命事故。HD現代集團、三星重工、韓華海洋作為韓國三大主要船企,均發生重大生產事故,且遇難工人均來自轉包企業。事故導致HD現代集團旗下造船子公司HD現代重工轉包工人1死1重傷、三星重工1名轉包工人死亡、韓華海洋2名轉包工人死亡、HSG城東造船(原城東造船)1名轉包工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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