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在京簽署

    9月5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簽約儀式及國際研討會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舉行。《公約》系經聯合國第77次大會通過的第一部以中國城市命名的國際海事公約,主要是為了解決船舶司法出售的跨境效力問題,彌補了目前國際立法空白。

    《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由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歷時四年研究起草,經聯合國大會于2022年12月審議通過。

    商務部稱,該公約旨在解決船舶司法出售跨境承認問題,確保船舶司法出售中買受人的所有權在其他締約國得到承認,增強了相關權利的穩定性,有利于保護金融機構進行船舶融資的積極性,促進國際航運及貿易發展。

    34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團來京參加簽約儀式,包括中國、瑞士、新加坡、沙特阿拉伯、利比里亞、洪都拉斯等在內的15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公約的首批簽約方。該公約此后將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放供各國簽署。

    簽約儀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王淑梅表示,《公約》填補了現行國際公約關于船舶司法出售國際效力問題的立法空白,有利于增強船舶司法出售的法律確定性,增強船舶買受人通過司法出售形式購買船舶的信心,增強銀行等金融機構參與航運金融的信心,保護船舶所有人及相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此外,《公約》還有利于推動各國進一步完善關于船舶司法出售的法律程序。這是通過不斷完善海洋法治,推動構建海洋命運共同體、推進全球海洋治理的重要實踐。

    據介紹,從1984年到2023年上半年,我國海事法院共拍賣各類船舶2705艘,其中外籍船舶213艘,涉及40多個國家和地區。2018年起至今,拍賣外輪總成交額將近9億元人民幣,是世界上法院扣押和拍賣船舶數量較多的國家。中國船舶司法出售法律制度健全,船舶司法出售效率高,充分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中國船舶司法出售具有很高的國際公信力,越來越多外國債權人選擇到中國申請扣押及拍賣船舶以實現債權。

    而《公約》以北京命名的原因源于中國專家在國際海事委員會提出的立法建議。國際海事委員會于2012年在北京由中國海商法協會承辦的第40屆國際會議上討論形成《北京草案》,成為公約的基礎性文件。在2019年進入聯合國貿法會審議階段后,中國代表團一直積極參與公約談判,提出的很多意見和建議被公約草案吸收與借鑒。公約凝聚了豐富的中國元素和中國海商法人的智慧,聯合國最終授權公約開放供簽署儀式在北京舉行,正是對中國在世界航運經濟發展中所作出的貢獻,對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海事法治建設事業的鼓勵與肯定。

    另外,國際研討會也于當日召開,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共同主辦,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安娜·喬賓·布萊特、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張鳴起等出席并致辭。

    王淑梅在致辭中指出,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治理,努力做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構建者、維護者和貢獻者。中國海事司法作為重要的對外窗口,為服務保障高水平對外開放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正致力于成為全球海事糾紛解決優選地。希望加強合作,持續完善國際海事法律體系,努力實現國際海事法律制度最大化統一;加強創新,持續優化國際海事立法理念,推動共同發展;加強共享,持續擴大國際海事立法成果,共同促進國際海事法治發展。

    商務部、北京市的有關領導,聯合國貿法會、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事委員會等國際組織代表,外國使團代表,中國法院、海事局、海商法協會,以及航運、金融、保險、律師等業界和高校代表、專家學者四百余人參會。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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