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布《船舶報廢拆解和船型標準化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對用于漁業捕撈作業船舶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的補助資金進行了新的規范。
《辦法》所指漁船領域補助資金主要涉及范圍包括漁民減船轉產過程中的漁船拆解、人工魚礁改造及投放、減船廢料無害化處理和漁具集中銷毀等;標準化捕撈漁船更新改造;人工魚礁建設、漁港航標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深水抗風浪養殖網箱、海洋漁船通導與安全裝備建設,以及支持漁業發展的其他重點方面。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的重點是老舊和木質漁船,不符合國家漁船檢驗標準且安全和防污染性能較差的漁船,以及對海洋漁業資源破壞性大的雙船底拖網、帆張網、三角虎網等作業類型的漁船。
用于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的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鼓勵地方財政增加資金投入。用于漁船報廢拆解、更新改造和漁業裝備設施建設的補助期間為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漁船報廢拆解的補助資金數量,根據船型大小和結構分級分檔計算,并實行上限控制,補助資金不得超過每檔漁船平均造價的30%且不超過分檔定額補助上限。其中,更新改造成雙船底拖網、帆張網、三角虎網等作業類型的漁船不享受補助。
該《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從前的《漁業成品油價格補助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來自中國船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