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冠病毒疫情下的各國港口最新限制措施

    亞 洲

    NO.1 土耳其

    限制曾停靠中國港口的船舶。在最后十個停靠港口中有中國港口的船舶在其海事健康聲明中應附加船員名單、船員的體溫記錄。若船舶曾停靠中國港口,港口衛生當局將登船進行檢疫并檢查船員體溫,其他當局在檢疫完成后方能登船。

    若船上存在任何風險,將不執行檢疫,并將對船舶進行隔離。當地有專門的醫院對冠狀病毒癥狀進行檢查及治療,發現有危險的患者將在高度警惕的情況下轉移。

    NO.2 斯里蘭卡

    若船舶曾在14天內停靠過中國港口,在斯里蘭卡港口接受任何服務時需提供更多的文件,包括①最后停靠的十個港口;②登船/離船船員的海事健康聲明;③船長對于船舶狀態以及健康狀態的報告④停靠的中國港口詳情/停靠天數/船員是否有與岸上的人有接觸⑤全部船員名單⑥船舶資料。

    NO.3 印度

    所有來自中國的船舶在印度港口停泊前都必須經過印度衛生當局(PHO)強制登船檢查。

    船長必須定期記錄和報告船員的體溫,并告知當局。

    現有簽證(包括已簽發的eVisa)不再對有過中國旅行史的任何外國公民有效。

    早前的建議已經告知人們不要去中國旅行。此后前往中國的人返回時將被隔離。

    NO.4 科威特

    自2月25日起,包括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伊拉克、韓國、意大利、泰國、新加坡及日本,科威特所有港口均禁止接收從上述國家或地區抵達的外國船舶(油輪除外),即日執行,除非有新的通知。

    NO.5 泰國

    上船的船員將在機場進行熱掃描,若有發熱,可能會被隔離。

    NO.6 馬來西亞

    若船舶來自中國或船上有疑似病例,船舶將處于檢疫狀態,停靠在碼頭。衛生當局/AEHO將上船,向船上醫務人員和船長核實船員以及乘客的健康狀況。同時,衛生當局要求報告船上采取的措施,提交海事健康聲明和其他相關文件。

    下船的乘客和船員由衛生當局進行體溫檢查。若有船員或乘客感染新型冠病毒將被轉移至附近的醫院進行管理和調查。

    若船舶衛生狀況良好,SSCC和SSCEC證書處于有效期,檢疫證明以及港口衛生許可證將簽發給船長或代理人。若船舶衛生狀況不佳,將向船長或代理人發出船舶衛生指令。由AEHO進行復檢,若遵守船舶衛生指令,將向船長或代理人發出檢疫證明和港口衛生許可證。

    若船上有中國船員,必須對所有船員進行甄別。

    NO.7 新加坡

    ①所有在過去14天內掛靠過中國港口的抵港船舶;②或所有載有在過去14天內曾前往中國大陸的船員/乘客的抵港船舶;③或所有抵港的客船(在MPA許可區域內從事營運的渡輪除外);④或所有載有在過去14天內曾前往韓國大邱市(Daegu City)或慶北郡(Cheongdo county)的船員/乘客的抵港船舶。不管船上是否有任何生病的人員,在船舶到達新加坡港口前24小時,都必須將標準的海事健康聲明(Maritime Declaration ofHealth)連同船員/旅客名單、船舶衛生證書、前十個掛靠港清單以傳真或郵件形式提交給國家環境局(港口衛生處)。

    旅客入境方面,從2020年2月1日23時59分起,①所有最近14天內到過中國大陸的新訪客將被禁止進入新加坡或過境新加坡;在相同情況下,②從上述時間起,移民管理局(ICA)將暫停向持有中國護照的人發放各種形式的新簽證,同時暫停持有中國護照旅客的免簽過境;③以前為持有中國護照的人簽發的短期和多次訪問簽證也將暫停。在此期間,他們將被禁止進入新加坡;④另外,從2020年2月26日23時59分起,所有最近14天內到過韓國大邱市(Daegu City)或慶北郡(Cheongdo county)的新訪客將被禁止進入新加坡或過境新加坡。

    船舶進港方面,①船舶可以正常靠泊作業;②上述列舉的重點關注船舶需在到港前提交海事健康申報等文件;③船長應密切關注船員/旅客身體狀況,并在到港前做好船舶衛生消毒;④如船長發現任何船員/旅客身體不適,應通過電話(63252488/2489)向海上安全控制中心(Marine SafetyControl Centre)報告。

    NO.8 印度尼西亞

    移民局將拒絕所有中國公民的VOA、訪問簽證和過境簽證申請。移民局將拒絕在申請提交后的十四天內到訪過中國的外國人提出的所有VOA、訪問簽證和過境簽證申請。到訪過中國的外國人,經核實中國境內的最后出境日期后,14天內不得進入印度尼西亞境內。

    NO.9 菲律賓

    所有來自中國/受疫情影響國家的船舶(由離開受影響港口的14天內),均不得在其停靠港內的所有港口進行岸上通行/探親,以限制與港口運營商的不必要接觸。

    不論國籍,所有載有乘客的郵輪在抵達菲律賓前14天內曾前往過中國的,不得在任何菲律賓港口停靠。

    暫時禁止任何直接來自中國及其特別行政區的人入境,不論國籍,但菲律賓公民和持有菲律賓政府頒發的永久居民簽證的人除外。臨時禁止菲律賓人到中國及其特別行政區旅行。

    船舶上的船員、乘客,不論國籍,在到達菲律賓之前的14天內曾到過中國的,不得辦理登岸通行證和離岸許可證。

    NO.10 越南

    對于14天內最后一次停靠在中國港口的船舶,將在錨地接受檢疫檢查。船員不允許上岸。如發現船員高燒(超過37.5度),船員和船舶將在錨地和隔離區隔離14天。禁止船員經由中國進行飛行中轉。

    對中國船員和自中國上船的船員的船員更換限制:暫停對來自冠狀病毒感染地區的所有類型的簽證。

    越南海防市港口2月25日決定,將來自韓國和日本的所有船只業列入病毒船的潛在危險清單,對日韓船舶視同中國船舶,必須在港口特定隔離水域停泊;同時,船上所有國籍的船員,除越南籍外,均不準上岸;即便是越南籍船員,也需要在船上隔離14天后方可下船。

    NO.11 韓國

    在過去的14天里,所有駛離中國港口或曾停靠中國港口的船舶都需要進行船上檢疫。只有在檢疫合格后,才能簽發檢疫證明。

    下列船員/乘客被限制進入韓國:①所有持有湖北省護照的中國海員都禁止進入韓國。②湖北省簽發的所有有效韓國簽證暫時失效,待另行通知。③所有在過去14天內訪問過湖北省的外國人都禁止進入韓國。④所有未持簽證前往韓國濟州島的外國人暫時失去了入境資格。

    NO.12 日本

    從2020年2月1日起,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以下人員暫時不得進入日本:①在到達日本之前的14天內曾前往中國湖北省的外國人。②持有中國湖北省頒發的護照的外國人。

    NO.13 沙特阿拉伯

    在過去30天內曾抵達過中國港口的船舶,必須至少在抵達沙特阿拉伯港口的72小時前提供以下信息:船長向有關當局提交一份聲明,告知船員和乘客是否有高燒、咳嗽、呼吸困難等冠狀病毒感染的癥狀。

    中國船員或在中國境內上船的船員的船員變更限制:在達曼機場,所有中國乘客都必須接受檢疫,并且不允許中國旅客直接入境。

    歐 洲

    NO.1 英國

    目前對中國船只進入港口沒有任何限制,但是當地港口衛生局必須在抵達前收到船員名單,船員變更信息和海事健康聲明。

    康沃爾港對先前停靠中國的船只的限制;所有船只都要向監管當局提交一份MDH(海事健康聲明),因此很明顯,船上的健康狀況將受到更多的審查,之前停靠港的申報也將被考慮在內。

    NO.2 法國

    檢查船長在最后停靠的十個港口發送的預到達文件。

    若船舶曾停靠中國,需要提供海事健康聲明。

    若有船上船員有發熱癥狀,港口官員將聯系醫療中心采取隔離措施。

    若船上并無異常情況,船舶可正常靠泊。(從中國到法國航行天數長于病毒14天的潛伏期)。

    NO.3 西班牙 

    若船上有來自疫情地區的人疑似感染病毒,應聯系外部衛生服務機構評估情況并對病例采取相應措施。

    船長在抵達時應提交海事健康聲明,由港口網絡應用程序上傳并通知衛生當局。

    NO.4 意大利 

    所有在意大利港口停靠的船舶,不論之前停靠過哪個港口,都必須向港口衛生當局申請簽發檢疫證明。申請檢疫證明需提供:海事健康聲明;SSECC副本;乘客名單和船員名單;前14天的停靠港名單。檢疫證明的申請必須在船舶到達港口前6小時內送到港口衛生當局。船長必須在船舶衛生檢疫放行后、在港停留期間以及船舶離開港口之前,將船上衛生情況的任何變化告知港口衛生當局。收到上述材料后,港口衛生當局將通知是否需要額外的材料。必要時,港口衛生官員將提供一定的幫助。在綜合所提交材料進行評估后,港口衛生當局將決定是否發放檢疫證明。船舶航行期間未有其他人登船或未進行任何搜救作業的港口服務船將排除在此規則之外。

    NO.5 希臘 

    若船員出現肺炎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呼吸道感染癥狀,應在海上健康聲明中提及,然后至少在船舶抵達前48小時向當地衛生部門報告。

    NO.6 塞浦路斯 

    船舶在到達利馬索爾(Limassol)錨地之前,必須告知當局船員/乘客是否曾前往中國或與中國有過接觸。

    船長必須與船上的所有船員/人員進行面談,并查明是否有人曾前往中國或與任何中國人有過接觸。在這種情況下,船長必須填寫旅客調查表并簽字/蓋章,然后把它寄給代理人,以便將其輸入PCS系統。隨后,醫療當局會做出指示。

    NO.7 直布羅陀

    直布羅陀衛生局發布了《冠狀病毒臨時港口議定書》,作為一項預防措施,該議定書禁止任何在過去15天內訪問過受冠狀病毒感染國家或地區的人下船。

    目前列出的受冠狀病毒感染的國家或地區有:中國大陸,香港,澳門,日本,馬來西亞,韓國,新加坡,臺灣,泰國。

    船舶在停靠直布羅陀時需要填寫CORONAVIRUS DECLARATIONFOR-000156;對于確認船上有特殊情況的船舶,將會被實施以下措施:①將采取遠程引航; b, 船舶在停靠期間禁止船員下船;c, 對于已登船的岸上人員將禁止下船;d, 岸上人員將盡可能減少與船員接觸。

    NO.8 俄羅斯

    由于冠狀病毒的流行,過去14天從中國港口駛出或在任何中國港口停靠過的船舶及其船員必須在入境前進行檢疫。目前,俄羅斯方面尚未對船舶進行14天的隔離。

    NO.9 保加利亞

    在船舶到達之前的14天內,任何從國際水域登船的船員都必須提供相關信息。所需要的信息包括船員姓名、登船日期、登船港等,這些都是健康申報的一部分。

    代理人必須實時關注電子通關系統的反饋,若船舶因潛在威脅等原因未獲得衛生檢查機構的批準,衛生檢查機構和邊境當局的代表將登船進行檢查。

    經由國內機場抵達的船員,將安裝熱像儀進行必要的檢查。在船舶停靠期間,若船員出現冠狀病毒相對應的癥狀,必須立即通知代理人發出警報,并按照衛生檢查機構的指示處理。

    NO.10 挪威

    船長應將船上有傳染跡象的疾病或有公共衛生危險的證據通知有關當局。

    大 洋 洲

    NO.11澳大利亞

    對于在2020年2月1日之后離開中國大陸,且自離開中國港口14天內到達的商船,必須在預抵港報告中確認是否有任何患病的乘客或船員。當船在澳大利亞停泊時,所有船員將被限制在船上。船員只能下船執行必要的船舶功能,在執行這些功能時必須穿戴個人防護裝備。上述限制只適用于船只或船員離開中國大陸后14天內。

    對于有來自中國大陸船員的商船,若該船員已于2020年2月1日之后前往或過境中國大陸,則所有船員應留在船上。船員只能下船執行必要的船舶功能,在執行這些功能時必須穿戴個人防護裝備。上述限制只適用于船只或船員離開中國大陸后14天內。

    NO.12 新西蘭

    前往中國大陸后14天內抵達的郵輪,要求乘客在船上自我隔離。

    來自中國大陸的旅客在14天內將與航空旅客一樣接受管理。自2020年2月2日起實施額外的邊境措施以阻止離開中國或在中國大陸過境的人進入新西蘭,但以下情況除外:新西蘭公民(包括托克勞、紐埃和庫克群島)、永久居民及其直系親屬。

    非 洲

    NO.13 肯尼亞

    所有來自中國的船舶必須填寫海事健康聲明書,就船員的身體健康情況做出表述。

    所有船只均需預先提交船員名單以及航行記錄,以及有效的船舶管制/豁免證書。

    船員出現呼吸系統癥狀、發燒、咳嗽、氣短(呼吸困難)等體征和癥狀的船舶,船長應提前報告,以便在船舶獲準入港前,提前安排登船進行檢查。

    NO.14 蘇丹

    根據港口衛生部門的新規定,任何來自中國港口的船舶,在到達外錨地時,必須經過衛生部門檢查后才能停泊(拖輪費由船東負責)。

    中國船員或在中國境內上船船員的船員變更限制:根據港口衛生部門的新規定,在另行通知之前,中國籍的船員不得變更。

    NO.15 塞舌爾

    任何經過海運抵達塞舌爾的人(返回塞舌爾的塞舌爾國民和居民除外),若在過去的14天內曾到過中國(包括特別行政區),均不得上岸。

    所有從中國(包括特別行政區)返回的居民,以及從其他有嚴重傳播國家返回的居民,在抵達后均將接受強制隔離14天。

    NO.16 喀麥隆

    來自受冠狀病毒影響地區的船舶都必須等待14天才能進入,船員的更換需在港口衛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NO.17 阿爾及利亞

    所有船舶必須經港口衛生部門進行檢疫,船長在提交船舶預到達報告前應提交海事健康聲明。

    美 洲

    NO.1 加拿大

    為了減少和/或消除風險或疾病蔓延,我們要求船長或代理人在請求引航員登船時向APA報告存在潛在危險的或有癥狀的船員或乘客。通過及時報告這種潛在危險,我們的引航員和引航船員可以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在加拿大衛生部宣布解除這份臨時協議之前,該協議將一直存在,我們請求利益相關方密切配合,以確保我們人員和整個社區的健康與安全。

    外籍船舶應特別注意確保根據海上運輸安全條例(MTSR)第221節,在到達前的 96小時和24小時完成檢查報告的所有必需文件。

    船長、船員和有冠狀病毒癥狀的乘客應在96小時內通知加拿大海上安全部門,其安全檢查員將通知加拿大公共衛生機構(PHAC)官員,后者將直接跟蹤船只。

    NO.2 美國

    在過去14天內曾前往中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或曾在中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載運乘客的船只將被拒絕進入美國。若船上乘客自進入中國以來(香港和澳門除外)超過14天且無癥狀,則該船將被允許進入美國進行正常運營。

    過去14天內在中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航行過的非載客商業船舶或在過去14天內船上船員曾去過中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的船舶,在沒有患病船員的情況下,將被允許進入美國進行正常運營,但有限制。在這些船上的船員將需要接受COTP的監督待在船上,除非需要進行一些直接與船上貨物或者補給品操作有關的特殊行為。

    美國海岸警衛隊將基于33 CFR 160.216將船上載有過去14天內到過中國的船員的船舶視為在危險情況。需要立即報告最近的Coast GuardCaptain of the Port.

    基于42 CFR 71.21,前往美國港口的船只在抵達美國港口之前的15天內必須向CDC報告生病或死亡的船員/乘客。

    NO.3 洪都拉斯

    船舶在最近十個停靠港中有中國港口或船上有中國船員的,船舶代理人應根據1965年經修訂的《國際海上運輸便利化公約》(FAL 65)和當地法律,在船舶抵達前72小時上傳所需信息:①船舶最后十個停靠港口的核實②船員名單及乘客名單③海事健康聲明

    NO.4 巴拿馬

    在巴拿馬運河水域作港口停靠或過境的船只,若此前在有感染病例國家和地區(中國、泰國、日本、韓國、臺灣、馬來西亞、德國、澳門、香港、新加坡、沙特阿拉伯、越南、美國、法國和澳大利亞)的港口停靠,如果船上有疑似病例,需要在抵達巴拿馬水域前30天通過Panama Maritime Single Window(VUMPA)報告。

    NO.5 哥倫比亞

    在等待船長報告期間,將對于來自中國的船舶采取預防措施

    哥倫比亞港口當局確實要求提前報告所有船員的變化。若船員來自中國,則必須讓船員隨身攜帶最近的醫療報告(英文版)。代理需要將船員到達的國際機場告知國家衛生部,以便于在更換船員期間觀察船員的動向。

    所有船員在港口時,必須在前艙內和甲板上戴上口罩和手套。

    NO.6 巴西

    對于在過去30天內抵達過中國的船只,在簽發檢疫證明前,需要提供醫療日志。此外,在填寫海事健康聲明時必須在項目“船舶是否前往過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的受影響地區”中標記“是“。

    若懷疑船上攜帶有冠狀病毒,將不會簽發檢疫證明。檢疫證明將在船上進行健康檢查后發放(具體的泊位/檢查地點將由衛生當局決定)。在得到測試結果之前,任何船員都不得離開該船,港口工作人員也不得進入該船。若有船員確認感染后,將啟動應急計劃,并可能將感染的船員遣送至港口衛生部設計的醫院。

    所有登船的港口工人必須使用個人防護裝備(面罩/手套/等),不能重復使用。

    由于中國不是國際勞工組織108公約和185公約的簽署國,因此巴西的大量港口不接受船員的上下船更換。即使是地方港口當局允許船員的更換,仍需要得到機場衛生部門的許可。

    NO.7 烏拉圭

    曾在中國港口停靠的船舶,必須將在中國港口停靠的最后時間進行說明以及提交船員的醫療報告。

    NO.8 阿根廷

    為了確保檢疫證明的簽發,衛生部門要求所有來自中國的船舶在抵達港口的24小時前需要提供最近48小時的醫療報告以及船員和乘客的體溫記錄。

    NO.9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所有抵達特立尼達和多巴哥水域的船舶,必須按照抵港/離港要求,在船舶到達前的72小時,向港口當局提交要求的證明文件。所有船只(包括郵輪和漁船)的證明文件如下所示:①注冊證書(有效)②船舶最后10個停靠港(需加蓋離港證和日期) ③船員/旅客名單(海關蓋章)④在21天內上船的船員/乘客及其各自的來源地⑤海事健康聲明(由船長簽署,如適用,由船醫簽署)⑥500總噸以上船舶:停靠最后一個港口時的船舶預抵港報告(附港口出港蓋章)。

    無論是否來自中國,每艘抵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的船舶都會受到當地港口衛生部門的檢查。

    中國船員或在中國境內上船的船員的船員更換限制:對于從中國來的上船船員,目前離開中國后的船員需在另一國家停留14天后才能獲準進入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來源:海運圈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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