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級社《船舶應用天然氣燃料規范》(2024)將于7月1日生效。新版規范生效后,替代《船舶應用天然氣燃料規范》(2021)和《船舶應用天然氣燃料規范》2021年第1次變更通告(2021年11月版)。
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 第1章補充規范引用文件和可移式液化氣體燃料罐的送審圖紙資料的相關要求。
? 第2章完善燃料準備間不布置在開敞甲板上時的要求。
? 第3章補充對于用于燃料圍護系統和管系且厚度大于40毫米但不超過50毫米的材料進行夏比V型缺口沖擊試驗和高錳奧氏體鋼應用的要求。
? 第4章重新規定海船和內河船燃料艙、燃料艙區域的船體結構和支撐結構的強度直接計算要求,補充規定支撐構件采用螺栓連接的強度校核要求,并完善可移式液化氣體燃料罐的技術要求。
? 第5章補充實現干式斷開操作的三種加注連接型式的相關要求。
? 第6章補充氣體燃料供應系統的雙壁管使用法蘭接頭和含有液態燃料的管路設置雙壁管的相關要求。
? 第7章完善排氣系統裝設爆炸壓力釋放系統的等效要求。
? 第8章修訂燃料艙的防火要求和C型獨立燃料艙的防火分隔最小間距的測量方式。
? 第14章補充可移式燃料罐燃料操作手冊的內容及其與船舶燃料系統連接的測試要求。
新版規范中,宋體字內容為引用的《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國際安全規則》(簡稱”IGF規則”)條款,楷體字內容為中國船級社制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