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船級社(ABS)發布了《氣體和其他低閃點燃料預留船舶指南》2024版,將于9月1日起生效。
ABS表示,由于限制船舶空氣污染的環境法規越來越嚴格,加上國際海事組織(IMO)對減排的承諾,使用液化天然氣(LNG)、甲醇、乙烷、液化石油氣(LPG)、氫氣、氨氣和其他氣體或低閃點燃料替代傳統船用燃料的做法,預計未來將得到更廣泛的采用。為應對這一趨勢,海運業正在想方設法提高船舶設計的靈活性和能力,以便將來能夠改用替代燃料。
預留替代燃料的能力可節省初始投資,同時保留了將來選擇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的可能。這種預先安排可通稱為“替代燃料預留(Alternative Fuel Ready)”,其準備或改裝的范圍因船而異,因此需要船東和造船廠逐一商定。
值得注意的是,除《IGC 規則》所涵蓋的船舶外,與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的船舶有關的國際法規包含在2017年1月生效的IMO《IGF規則》中。
本指南為適用于《IGF 規則》所涵蓋的船舶而制定,但ABS將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將本指南中的“替代燃料預留”程序和船級符號應用于《IGC 規則》范圍內的船舶,前提是符合《IGC 規則》要求,并得到船旗國主管部門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