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官微發布《關于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澄清與上海長航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等一百三十二家企業無任何關聯情況的公告(上海、浙江及廣東地區)》。
公告披露,經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排查與核實,“上海長航運輸服務有限公司”等一百三十二家注冊于上海市、浙江省及廣東省的企業(具體詳見以下列表)與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無任何隸屬或股權關系,也不存在任何授權、合作、業務等關系,其一切行為均與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無關。敬請廣大市場主體知悉,注意提高警惕,防范風險。
中國長江航運集團有限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未經授權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長航”字號行為法律責任的權利。
上海、浙江地區:
廣東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