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對中國海事、造船業提出限制措施

    當地時間2月21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通知,邀請公眾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行業主導地位進行301調查后擬采取的措施發表意見。

    根據USTR公布的提案(文件地址: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Press/Releases/2025/Ships%20Proposed%20Action%20FRN.pdf),美國擬對中國海事、物流、造船領域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

    對中國船舶運營商的服務費:中國船舶運營商每艘船進入美國港口,征收最高100萬美元費用,或每凈噸1000美元。

    對使用中國建造船舶的運營商收費:中國建造船舶進入美國港口時,按中國船舶占船隊比例征收服務費,最高150萬美元。

    對可能訂購中國船舶的運營商收費:根據未來24個月內在中國船廠訂購船舶的比例額外加征服務費,最高100萬美元。

    美國建造船舶運輸服務費用減免:運營商使用美國建造船舶運輸,服務費用可按日歷年退還,每艘美國建造船舶每次進入美國港口,最高退還100萬美元。

    USTR還提出了運輸限制措施,分階段要求美國貨物由美國船舶運輸。從計劃生效日起,至少1%的出口貨物須由美國船旗運營商運輸,后續逐步增加比例。

    其他措施還包括減少對中國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LOGINK)等類似平臺的依賴,建議相關部門調查中國航運公司的反競爭行為,限制LOGINK訪問美國航運數據,或禁止在美國港口使用LOGINK軟件。

    USTR去年根據美國五大工會請愿啟動了針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的“不合理和歧視性”做法展開的貿易調查(301調查),并在上個月公布的調查結果中認定,“中國在海事、物流和造船行業的主導地位不合理,并對美國商業造成了負擔或限制”,因此將根據301條款“采取行動”。

    數日前,美國五大工會聯合發表公開信,施壓特朗普政府繼續推進前拜登政府時期啟動的對中國造船、海事和物流領域的制裁議程。隨后,USTR于2月21日發布了制裁提案。USTR表示,將于2025年3月24日舉行公開聽證會,公眾可于2025年3月24日之前向該機構提交書面意見。

    根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實施流程包括:啟動調查、調查與磋商、聽證與決策、實施措施四個階段。最終制裁措施由美國總統批準。

    我國商務部回應

    2月23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美對我國海事、物流、造船等領域宣布擬議限制措施答記者問時表示,2024年3月以來,中美雙方已就美對華海事、物流和造船業相關調查開展多輪溝通。中方反復申明對301調查看法,并提供中方立場非文件,要求美方回歸理性客觀,停止將美國內產業發展問題甩鍋到中方頭上。

    美方提出的征收港口費等擬議限制措施損人害己,不僅無法振興美國造船業,反而會提高與美國相關航運路線運輸成本,增加美國內通脹壓力,降低美國商品全球競爭力,損害美國港口、碼頭運營商和工人的利益,美國內對此也有很大反對聲音。有關國家和組織也對美方調查表示反對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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