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行業主導地位”進行長達一年的301調查后,美國時間4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宣布了具體限制措施,號稱將解決中國主導海運、物流和造船業的“不合理行為、政策和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USTR最新公布的收費措施在某些船型(主要是汽車運輸船)不僅針對中國建造的船舶及中國運營商,其盟友韓國、日本的船廠也將不能幸免。
根據USTR的措施,最新政策將平衡采取行動的必要性和限制對美國出口商造成干擾的重要性。限制措施分兩個階段實施。在最初的180天內,適用費用將定為0美元。
第一階段,180天后(2025年10月14日)生效
1、對中國船東和運營商(vessel owners and operators of China)征收費用,逐年增加,每艘船每年最多收費五次。具體為:
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50美元費用;
自2026年4月17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80美元費用;
自2027年4月17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110美元費用;
自2028年4月17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140美元費用;
2、對中國建造的船舶(Chinese-built ships)征收費用,逐年增加,每艘船每年最多收費五次。非中資船東如在美國訂購及接收同規格或更大的船舶,特定船費用可豁免三年。需要支付的費用為以下兩種計費方式較高者:
(1) 按凈噸位計費:
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18美元的費用;
自2026年4月17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23美元的費用;
自2027年4月17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28美元的費用;
自2028年4月17日起,對抵達船舶征收每凈噸33美元的費用。
(2) 按集裝箱數量計費:
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對每個卸貨集裝箱征收120美元的費用。
自2026年4月17日起,對每個卸貨集裝箱征收153美元的費用。
自2027年4月17日起,對每個卸貨集裝箱征收195美元的費用。
自2028年4月17日起,對每個卸貨集裝箱征收250美元的費用。
以下類型中國建造的船舶不收費:
- 運輸美國政府的貨物的船舶;
- 自愿聯運海運協議、海事安全計劃、油輪安全計劃或電纜安全計劃中登記的美國擁有或懸掛美國國旗的船舶;
- 空載或壓載到達的船舶;
- 等于小于:4000TEU、55000載重噸或單個散裝運載能力80000載重噸的船舶;
- 從外國港口或地點進入美國大陸港口的航程少于2,000海里的船舶;
- 美國擁有的船舶:擁有該船舶的美國實體由美國人控制,且美國人至少擁有該船的 75%實益;
- 運輸散裝液體化學物質的專用或特殊用途船;
- 被認定為Lakers Vessels的船舶。
3、對非美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征收費用,自2025年10月14日起,每單位車(CEU)收取150美元費用。如船東在美國訂購并接收同等規格或更高CEU的汽車船,可對特定船豁免收費三年。
(具體細則頁面點此下載查看,具體收費要求以PDF為準)
第二階段,3年后正式生效
為鼓勵美國本土建造液化天然氣(LNG)船,限制通過外國船舶運輸LNG。自2028年至2047年,美國出口LNG需要使用美國船舶比例逐步由1%提高到15%。
此外,USTR正在就船岸起重機和其他貨物裝卸設備的擬議關稅征求公眾意見,以符合美國總統特朗普最新簽署的海事行政命令。
據了解,美國此番針對中國造船業啟動的“301調查”源于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USW)、美國國際機械師及航空航天工人協會(IAM)、國際鍋爐制造、鐵船制造、鐵匠、鍛造與助手兄弟會(IBB)、國際電氣工人兄弟會(IBEW)以及勞聯-產聯海事貿易部(MTD)五大工會組織于2024年3月發起的聯合請愿。
該請愿書聲稱,在過去20年間,中國政府通過采用一系列“非市場政策”主導了全球運輸和物流網絡,并正利用商業造船業主導全球貿易的各個領域,“扼殺”所有競爭對手,并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
請愿書羅列出所謂中國政府“不公平”支持其造船業的證據,包括提供國有銀行貸款、稅收優惠等,并對整合供應鏈物流數據的中國“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LOGINK)提出所謂“國安擔憂”。
隨后,USTR根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2(a)(2)條審查了請愿書中的指控,并于2024年4月決定就請愿書中提出的問題展開調查。
2025年2月,USTR宣布了調查結果,認定“中國針對海事、物流和造船行業的支配地位是可訴的,中國針對主導地位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并對美國商業造成了負擔或限制。”同時,USTR邀請公眾對擬采取的措施發表意見,于3月24-26日舉行聽證會,共計收到約600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