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為期13個月的調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了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領域采取的最終限制措施。雖然收費幅度沒有2025年2月的最初提案高,但范圍更廣,納入了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和汽車運輸船領域。
全球幾乎所有汽車運輸船均受罰
盡管這項政策的核心目標直指中國船舶運營商、中國船東以及中國建造的船舶,但同樣將所有非美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以及LNG運輸船也一并納入限制范圍,這令業界大感意外。
公告顯示,汽車運輸船行業將面臨“嚴厲處罰”,所有非美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均被納入征收費范圍。從2025年10月起,一艘汽車運輸船抵達美國將按每一輛汽車(CEU)收取150美元的標準征收費用。
若船舶運營商選擇訂購美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則有機會申請豁免該項收費三年。
自2028年起,LNG運輸領域也將被納入限制范圍。根據公告,屆時1%的LNG必須由美國建造的船舶運輸。該比例每兩年遞增一次,到2047年,15%的LNG必須通過美國建造的船舶出口。
對美國建造船舶的定義
與美國海岸警衛隊目前依據的《瓊斯法案》相比,USTR對“美國建造船舶”的定義更為嚴苛。
《瓊斯法案》允許使用外國制造的零部件,而USTR發布的定義為:
船舶的船體和上層建筑的所有主要部件均須在美國建造(包括從最初的熔煉階段到鋼鐵產品涂裝的所有制造過程)。
此外,還規定船舶的關鍵部件必須在美國制造,包括空氣斷路器,錨和鏈,閥門,輔助設備如泵,推進設備(包括發動機、推進電機、減速齒輪和螺旋槳),船用起重機和吊具,電氣設備(包括發電機和馬達),用于管理和再液化LNG蒸發氣體的壓縮機、泵和熱交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