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LR勞氏船級社發布關于利比里亞船旗國對于IHM的檢驗發證要求。該要求適用于船東、船舶運營方、船舶管理公司、船長和在利比里亞注冊的船舶等。
利比里亞船旗國將于2024年4月1日起接手營運船舶所有與《香港公約》和《歐盟船舶回收條例》有關的檢驗。勞氏船級社繼續有權對在利比里亞注冊(或正在注冊)的新造船進行初次檢驗,并在交船時頒發臨時IHM(有害物質清單)證書。
對船東的要求:
利比里亞注冊船舶的船東和船舶運營方如果持有LR簽發的當前有效的IHM證書,應在2025年6月26日之前(或在證書到期之前,以較早者為準)聯系利比里亞船旗國(RegsandStandards@liscr.com)簽發新的IHM證書。
檢驗狀態:
為防止出現IHM檢驗狀態顯示逾期的情況,2025年6月26日之后,利比里亞注冊船舶的IHM檢驗狀態將不再出現在客戶自助平臺(LR Client Portal)中的船舶狀態上。由LR頒發的IHM證書所獲得的相關船舶入級符號或描述性注釋也將在適當時候從船舶狀態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