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IMO海上安全委員會(MSC)第108屆會議通過了對SOLAS II-1章3-4條的修正案,要求新建20000總噸以上除液貨船以外的船舶應配備應急拖帶裝置(ETAs)。同時,IMO船舶設計與制造分委會(SDC)正在制定除液貨船以外船舶的應急拖帶布置導則。該導則草案中擬使用舾裝數(EN)作為確定拖帶組件強度的參數,相關強度要求將基于業界經驗數據制定。
為更好地支撐我國參與除液貨船以外船舶的應急拖帶布置導則的制定,國際海事研究委員會海上安全專委會、船舶建造技術研究分委會與工信部國際造船新公約規范標準工作機制辦公室三方聯合全國船舶舾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24年7月對我國主力船廠的在建船型開展船舶應急拖帶組件強度數據調研。并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召開了非液貨船應急拖帶布置相關提案研討會。
會議通過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進行,上海海事局、天津海事局、中國船級社上海規范研究所、中國船舶及海洋工程設計研究院、上海船舶研究設計院、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滬東中華造船(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第十一研究所等海事、造船領域共8家單位10余位專家參加。
會上,圍繞IMO非液貨船應急拖帶布置議題相關背景、船舶應急拖帶組件強度數據調研情況分析及研討、非液貨船應急拖帶布置相關提案研討、該議題下一步工作方向研討等四方面的主要內容,各單位與會專家進行了積極討論發言。最后,與會專家就除液貨船以外船舶的應急拖帶布置導則的制修訂方向達成了初步意見,為我國參與國際海事規則制修訂提供指引。
會議最后,與會專家對本次提案研討會給予了高度評價,均表示將更好地利用各類平臺、加強溝通交流,配合專委會、分委會和機制辦公室,持續做好國際造船新公約規范標準跟蹤,形成我國海事、航運、造船領域的合力,為積極參與國際海事規則制修訂工作奠定基礎,助力我國參與國際海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