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法國必維船級社(BV)更新了《海上裝置入級規范》,適用于海上浮動裝置。
本規范對海上裝置(如水面裝置、半潛式裝置、自升式裝置、立柱式平臺(SPAR)、張力腿平臺(TLP)、浮標等)的入級與維持入級提出了要求。
BV《海上裝置入級規范》主要更新以下內容:
BV表示,海上裝置需接受入級和維持入級的檢驗,包括入級換證檢驗、中間檢驗和年度檢驗、底部檢驗(干塢檢驗或水下檢驗)、螺旋槳軸檢驗、鍋爐檢驗,以及在適用情況下為維持附加入級符號而進行的檢驗。上述檢驗須按本規范規定的周期和條件執行。除上述定期檢驗外,裝置還應根據情況需接受臨時檢驗。
本規范屬于BV船級社《船舶與海工通用條款》范疇,并附于NR467《鋼質船舶入級規范》的A部分末尾。